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201975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仲裁委员会承办的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在广州东方宾馆顺利举行,出席论坛的有仲裁司法审查资深法官、律师协会、仲裁员协会和仲裁机构的实务精英,高校专家学者以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应邀出席并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徐家力律师就《互联网仲裁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议题做了主题发言。徐律师指出,在网络仲裁和网络信息法学的大背景下,网络的世界并非完全虚拟。网络仲裁程序具有合法性,但是涉及互联网技术的复杂特性、当事人在网络仲裁的身份确定、网络空间做伪证及网络仲裁引用第三方证据行为等问题值得高度重视。总体而言,尽管当下互联网仲裁尚存些许问题,但它顺应了互联网和数据化时代的大潮流的争端解决的新方式,故从长远角度来讲,中国互联网仲裁有广阔的市场。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贾红卫律师就《大湾区背景下仲裁机构的定位和发展》议题做了主题发言。贾律师指出,仲裁机构的定位不能孤立化,而应将其置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整体框架内,以取得法院、仲裁员、调解机构、律师协会的联动发展效应。在大湾区特有的“一国两制三法域”法律合作模式下,大湾区的仲裁机构在仲裁实务中面临着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差异所带来的仲裁机制、仲裁规则的对接、交流和融合等诸多现实问题,值得大家关注。此外,国内仲裁机构国际化发展需要迈过束缚其发展的三道坎:一是在《仲裁法》中准确定义仲裁地;二是临时仲裁制度的立法安排;三是完善仲裁临时措施的相关制度。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论坛期间,徐家力、贾红卫律师还与各界法律人士,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司法与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对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贾红卫律师受邀出席第二届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