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七讲——《经营者集中——公司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七讲——《经营者集中——公司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七讲《经营者集中——公司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于3月16日9:50在腾讯会议开讲,主讲人是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修平律师,嘉宾主持兼点评人是高级合伙人万迎军律师,权鲜枝律师最后做了精彩发言。

参加本次讲座的学员包括隆安各地的律师以及部分客户代表。潘修平律师同时是北京邮电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授课老师,所以北邮法学专业的师生也参加了本次讲座。

潘律师首先从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垄断资本主义的论述出发,讲述了美国著名的反垄断法——谢尔曼法(Sherman Antitrust Act),介绍了反垄断的意义、种类以及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在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方面,潘律师讲了申报的标准、程序、文件要求等。潘律师通过对2008-2018年国家反垄断局审查结果的分析,认为十年中反垄断局审查了2396个申报案件,仅有两例被禁止集中,通过率在99.58%,所以企业还是应当主动向反垄断局申报。潘律师还通过三个案例,介绍了经营者集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包括:1、潘律师自己办理成功的兴发集团(600141)收购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案;2、反垄断局禁止集中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3、广受争议的滴滴与Uber合并案。在讲座的最后,潘修平律师强调,互联网企业的合并有其特殊的行业特点,现在的经营者集中标准不适用,所以反垄断局才未对互联网企业的合并作出处罚,希望北邮法学专业的同学对互联网公司的经营者集中问题进行研究。

万迎军律师在点评时认为,对于律师来说,经营者集中最重要的是对相关市场的界定,以及对市场份额、竞争力的分析,这些不是法律问题,律师需要借助该相关市场所在行业协会的力量,收集相关数据,才能完成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业务。

权鲜枝律师在点评时认为,经营者集中对律师来说是很重要的业务,在涉外业务中,外方经常咨询有关经营者集中的法律问题,隆安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业务,争取在反垄断领域有重大的突破。

在讲座的最后,潘修平律师回答了学员们提出的问题。

参加听讲的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短短两个小时的讲座,对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的前世今生有了全面的了解,潘律师在讲座中旁征博引,深入浅出,把一个高大尚的题目很通俗地呈现在学员的面前,收获颇丰。今后将在工作和学习中注意反垄断问题的研究,争取在反垄断领域有所作为。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七讲——《经营者集中——公司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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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七讲——《经营者集中——公司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