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代理的一手机游戏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编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2019)》白皮书

隆安代理的一手机游戏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编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2019)》白皮书


2020年4月15日上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2019)》白皮书。


本所陈绍平律师团队代理的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点点乐公司”)诉被告上海犀牛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上海畅梦移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被告统称“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点点乐案”),作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发挥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效能、让权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的典型案例,编入白皮书。


点点乐案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次运用证据出示令作出的判决。认定被告的侵权赔偿数额是本案二审审理的焦点。点点乐公司对此已尽力举证,但财务资料、财务帐簿以及其他与赔偿额认定有关的证据均掌握在被告手中。我方综合本案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调证申请。应我方申请,法院出具证据出示令,责令被告提交营收相关证据。因被告拒不配合,法院参考我方的主张和证据,将判赔金额从一审的20万元及合理费用5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全额支持了我方的上诉请求,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


隆安代理的一手机游戏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编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2019)》白皮书


隆安代理的一手机游戏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编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2019)》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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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代理的一手机游戏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编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2019)》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