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4月26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举办了“2019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颁奖活动,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十大。该案日前也荣幸入选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图片及素材来源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赖向东律师获选案例为深圳市博林达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艾腾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中鼎化工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赖向东律师代理的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博林达科技有限公司。该案所涉领域新,影响力大。本案为全国范围内首例涉标准物质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该案首先以司法认定的方式明确原告案涉商品为“知名商品”,继而认定案涉包装、装潢为特有包装、装潢,被告构成侵权。随后不仅综合各种因素作出相对高额的判赔,还进一步适用了“法人人格否认”原则,判决认定案涉两被告构成人格混同。这样判决的结果可以确保在承担主要责任的被告一名存实亡的情况下,由实际仍然在经营的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从而使得原告的维权成果有了落实的基础,不至于仅仅停留在纸上。
 

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深圳赖向东律师代理的案件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