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证券法,第五期“共为法律沙龙”疫后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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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冠疫情的缓解,由隆安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联合主办的第五期“共为法律沙龙”于2020年6月4日晚在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重启线下活动。作为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法律系列的继续,本期活动的主题是“新证券法中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问题”—暨《资本治理的逻辑》新书读者见面会。

 

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管理合伙人张弛博士代表东道主和主办方对参加沙龙活动的来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张弛表示,“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来了的就是真爱”,表达了大家对《资本治理的逻辑》新书和作者的喜爱,对知识的渴求、也是对共为法律沙龙的认同。

主讲嘉宾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顾问曾斌博士作为资本市场一线的法律工作者,通过历史和现实的双重视角,宏观与微观的二重纬度,从新证券法四易其稿的修订历程、新证券法的五大突破、注册制的内涵与实施、信息披露新增具体要求、公开征集投票权、投保机构的地位及作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法律责任的加重等方面,梳理了新证券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上市公司的鲜活案例,引导大家对新证券法中发行人欺诈发行证券回购、董监高异议权、投服中心法律地位、证券违规交易处罚标准等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揭示隐藏在法条中的诸多细节,为大家架起证券法理论与实务、法条与操作之间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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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点评环节,点评嘉宾深圳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吕成龙博士就曾博士所讲主要内容一一进行了评述,并对投资合同是否可泛化为证券、投保机构的超级股东身份之疑、新证券法中法律责任畸轻畸重等问题,通过法条梳理与理论反思,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另一点评嘉宾张驰博士则通过回应曾博士关于证券法属于经济法这一观点,畅谈了自己对经济法乃“中间地带”的法属性的认识,同时结合最近出台的民法典,提出了新法出台与原各相关司法解释适用关系、立法与司法如何衔接、法的变动与社会接受程度等若干问题。

嘉宾点评之后,进入沙龙互动和读者见面活动,当本次活动的主持人,共为法律沙龙的创始成员、隆安律师事务所李洁云律师宣布,参加提问互动的听众将获得《资本治理的逻辑》作者现场签名赠书的时候,将沙龙活动带到了高潮,听众们纷纷举手提问,就投资者如何举证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未尽风险告知义务、新三板做市商因持有做市股票的法律身份、上市公司新老董监高人员对上市公司历史问题应如何分别承担责任、董责险能不能防范董事职业风险等问题,与嘉宾进行了热烈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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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沙龙活动和新书读者见面会共吸引了来自律所、券商、银行、私募、上市公司等五十多位专业人士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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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关注新证券法,第五期“共为法律沙龙”疫后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