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参加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年会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参加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年会

 

5月30日,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参加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1年年会。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参加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年会

2021年5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1年年会在北京市中关村文津国际酒店举行,徐家力律师身为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参加会议并主持第一个分论坛。参加会议的有法学界知名教授,法院、检察院的知产专家,大型互联网公司法务总监等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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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力律师主持的分论坛名为:企业数据产权的制度路径。在论坛中,徐家力先界定了企业数据产权的内涵,指出企业对自己经营活动必需的自有信息、数据,如企业名称、名誉和荣誉,以及自己原创生成的数据等,享有企业数据产权。可以看到,数据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权利之一。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无处不有。有国家层面的数据,也有个人层面的数据。企业数据不仅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也是企业盈利的重要来源,更是使企业具有竞争力的最重要企业产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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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们集思广益,纷纷提出自己的视角和看法。中国政法大学李爱君教授给大家分享了她对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法律思考,提出数据概念需要和信息概念区分开来的观点,并引入经济学生产要素的理念,认为数据要素具有生产要素和管理要素双重属性,且具有非排他性、无损耗性、自增值等特征。哔哩哔哩高级法务总监刘楠以其互联网企业的视角分享了她对数据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介绍了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下互联网数据使用方式以及近期监管动态,并提出数据产权实务中因为相关法规缺位而维权难的现状。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立岩律师针对现在大火的UCG中的移植行为展开讨论,提出了简单信息盗用行为背后隐藏的巨大商业利益的影响,并针对此问题提出了以信息流广告收入计算逻辑的损害赔偿计算路径。此外,吴凡律师发表了题目为数据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演讲,中国政法大学李扬教授以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日本保护数据的不正当竞争法模式及检视,字节跳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道勤带来了她对个人公开信息保护规则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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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徐家力律师作为主持人总结了会议内容,并呼吁全社会将数据产权制度建立,完善起来,更好地发挥我国数字经济的优势,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的活力。此次学术讨论会选题前沿,内容独到,观点新颖,得到了在场众多知名教授、法官、律师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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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参加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