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深圳知产委顺利举办第十二期专业分享:从知产小白到“典型案例”的逆袭

隆安深圳知产委顺利举办第十二期专业分享:从知产小白到“典型案例”的逆袭

 

为了帮助我所青年律师更快更好地成长,2021年8月27日下午,隆安深圳知产委在深圳办公室举办了题为《从知产小白到“典型案例”的逆袭》的第十二期专业分享,主讲人为本所创始合伙人、知产委顾问赖向东律师。

隆安深圳知产委顺利举办第十二期专业分享:从知产小白到“典型案例”的逆袭

图|赖向东律师经验分享

赖律师代理的深圳市博林达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艾腾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中鼎化工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曾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2019年深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该案一、二审均胜诉,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初再审维持。

赖律师以上述典型案例为载体,从十几年前代理深圳康佳公司应对美国华盖创意公司的图片著作权侵权诉讼讲起,分别从接案、收费、案件突破口、与法官共频道、与对手共存在及与客户共成长等方面就该案例的来龙去脉做了完整的讲解。赖律师的分享诙谐风趣、深入浅出,全程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般波澜不惊,但实际上该案代理过程中的各种挑战有如刀光剑影,完全不亚于武侠小说中的高手对决。而他的应对方案也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可惜限于篇幅,笔者只能挑选其中印象较为深刻的几点略作盘点:

第一,涉案产品为一种标准溶液,用于检测PCB印刷板浸泡溶液的浓度及酸碱度等变化,主要供应给PCB板制造商。这是一个极为小众的行业,因此基本上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原告的产品已经达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知名”程度。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赖律师另辟蹊径,通过证明购买涉案产品的客户的知名度(全国PCB板行业百强中约有60%都是原告的客户),间接证明本案原告产品的知名度;

第二,该案被告的核心抗辩观点为涉案产品包装装潢的标贴来源于其公司前身,比原告更早开始使用。赖律师一方面聚焦于攻击被告与其所谓的“公司前身”客观上并无法律承继关系,另一方面着力强调本案原告主张的权利基础是该款标准溶液产品包括包装瓶盖、瓶身的形状和颜色,标贴的整体设计在内的整体包装装潢,而非仅仅主张包装上的标贴为特有包装装潢;

第三,在证明特有性方面,赖律师用两张图片非常直观地展现了原告涉案产品包装的独特性以及被告模仿的恶意。图1中原告的产品与市面上众多同类产品相比,整体包装设计独特,视觉效果好,辨识度非常高;而图2中被告的产品包装无论从外部轮廓、大小、颜色等方面都与原告产品包装几乎雷同,被告有明显模仿、复制的恶意。其证明效果直观明了,可瞬间奠定法官自由心证的基础。

 

隆安深圳知产委顺利举办第十二期专业分享:从知产小白到“典型案例”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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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图2)

第四,赖律师用完整、体系性的证据链证明了被告一和被告二之间存在的业务混同、人员混同及财务混同,从而让法院毫无困难地采纳了其关于两被告之间构成人格混同的主张,并在酌定判决被告一赔偿百万的同时判令被告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赖律师用“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作为此次分享的结语,勉励与会的律师同仁们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每一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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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赖向东律师经验分享

在赖律师的讲解结束以后,与会的各位律师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感想,其中刘志伟律师的总结最为精辟,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同。他说:“典型案例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天’是指客户,客户就像天上的云,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他是否能够提供你想要的证据;而‘地’是指管辖法院和法官,同样一套证据材料,由沿海地区的高等级法院中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法官来审理,和由一些偏远地区的基层法院来审理,结果有可能大相径庭;最后是‘人’,有了好的客户、好的法官,律师还需要有好的对手,就像体育比赛一样,只有水平相当的对手才能完全激发你的潜能,迫使你超水平发挥,从而成就经典。”

确实,典型案例是可遇不可求的,尤其是对于年轻律师而言。但是,机会永远只垂青有准备的人,只有自己平时修炼好内功,当哪天运气来临时,遇上优质的客户,我们才有可能从“小白”逆袭成典型案例的缔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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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深圳知产委顺利举办第十二期专业分享:从知产小白到“典型案例”的逆袭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深圳知产委顺利举办第十二期专业分享:从知产小白到“典型案例”的逆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