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刑事合规不起诉业务再传佳绩

隆安刑事合规不起诉业务再传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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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2年6月28日,由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晓明律师为组长,合伙人王善忠、合伙人杨晓波、独立律师王姿蓉、王金玲律师等为组员作为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成员参与的北京市第一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五家涉案企业通过合规考察验收并顺利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天津2家涉嫌虚开发票罪的医疗企业,在隆安律师的专业指导下进行合规整改,也收到了湖南省先行试点案例涉案企业的《不起诉决定书》,通过刑事合规改革,上述企业获得了新生。

2021年11月10日, 国内知名医疗行业涉案企业,因涉嫌虚开发票罪,收到湖南省某侦办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涉案企业争取了承办检察院的意见,提交了《合规整改申请书》、《合规整改承诺书》,开始启动合规整改。

在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晓明主任的带领下,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刑事合规不起诉专门工作小组,工作组负责人由全国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丁继华博士及刘晓明律师共同担任,组员为杨晓波 、陈雯雯、王金玲、单文敬、路畅、郭凯淇、刘丰德等律师组成 。

工作组成员通过听取企业整改汇报、现场提问、现场访谈、现场考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勤勉尽责的进行考察评估,涉案企业通过严格自查,积极建设合规管理体系,主动强化合规,引入外部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合规,建立与执法部门沟通交流机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实现合规,初步搭建了业务合规体系,制定了合规管理制度及专项合规制度,制定了《员工行为合规准则》,为确保合规工作的有效推行实施,公司建立违规举报和追责机制,公司员工如在工作中发现公司存在任何不合规的现象,均可向合规办公室、合规总监进行咨询或者举报,同时工作组成员对公司的负责人、领导层及各部门负责人员开展合规事项的访谈,访谈目的主要在于对提高受访谈对象的合规意识,同时了解其是否知晓企业合规管理与合规改革制度,并在了解公司(或行业)近两年是否出现过不合规事件的基础上,收集被访谈人员对公司或部门进一步合规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工作组的不断努力,开展合规工作以后,涉案公司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充分认识到法律合规工作人员的重要性,专门聘请一名法律合规管理人员,作为合规办公室成员,协助合规总监开展合规工作,为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提供法律保障,委托了律师事务所合规律师团队对公司目前存在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业务及决策流程、现有风险管理体系、合作伙伴管理等进行梳理。帮助公司辨识合规义务、归纳合规风险点,并对企业存在的合规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价。

在合规文化建设方面,经过工作组的指导,涉案企业签署了高管承诺及《员工合规申明》,从领导层到普通员工,做到全员合规,全员承诺。实现人人遵守员工守则,合规人人有责的文化氛围。

2021年9月,企业对员工进行反商业贿赂和合规培训体系的培训后,对员工进行了培训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员工理解上述培训的目的,掌握了培训的内容,有意愿配合企业开展培训活动,并能够积极参与。

同时,企业已经深刻吸取案件教训,积极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承诺随时补缴税款,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修复受损法益,企业领导层已经树立合规意识,积极开展合规整改,聘请专业机构指导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设置了专门的合规组织,初步完成了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搭建,并多次进行合规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了相关测试。

经上述共同努力,尤其是企业真整改的决心,贯彻了《合规计划》的真执行,最终于2022年7月6日,涉案企业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目前,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推动下开始在各地落地实践,本案即为湖南刑事合规不起诉“先行试点案例”。此次两家涉案企业在隆安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团队的帮助下不仅免于起诉,更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合规运行体系,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真正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

由此可见,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是有社会价值的、有效果的、也是有必要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开始,隆安律师事务所真诚的祝福涉案企业从此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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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刑事合规不起诉业务再传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