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高级合伙人邱琳参与贸仲《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隆安高级合伙人邱琳参与贸仲《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2022年9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会上发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年度报告》”)。

该报告是贸仲自2015年决定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以来的第八次年度报告,也是国内唯一有关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年度总结,备受业界关注。

王承杰表示,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每年发布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真实反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对于提升中国仲裁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助力涉外法律体系建设,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隆安高级合伙人邱琳参与贸仲《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法治日报、中新社、经济日报、金融时报、中国贸易报、中国青年报、凤凰卫视、财新网等近30家新闻媒体到场参加了发布会,线上万余人次通过直播观看了本次发布会。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邱琳律师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会并回答了媒体提问。

《年度报告》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组成课题组编写,课题组主要成员包括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年度报告》整体分析2021年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和2021年至2022年6月中国仲裁法治实践发展,同步跟踪国内外商事仲裁理论研究动态;同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基于最权威数据以及有关资料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研究,梳理总结我国在2021年出台的商事仲裁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我国法院仲裁司法审查的典型案例和域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以及所涉有关法律问题。

邱琳律师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其本人及团队资深律师刘新波律师、田古律师带领团队成员,基于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研究能力,聚焦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问题,重点探讨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与判断标准,分析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年度报告》中形成“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问题研究”一文,为实务提供有益借鉴。

就媒体普遍关注的投资者退出问题,邱琳律师提出:“投资者可以通过行使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权,以实现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约定的解除权条款不具有独立性,裁判者首先会考虑股权转合同本身是否已经成立;此外,针对为轻微违约设置的解除权条款,裁判者亦会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出发点,综合考察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行为形态和后果以判断合同是否应当解除。而约定和法定解除权的成立,均应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根本判断条件,正确认识动机、合同目的及商业目的等概念的准确含义,对于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判断尤为重要。”

据悉,贸仲将会继续开展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邱琳律师及其团队也将在参与贸仲《年度报告》的背景下更上层楼,继续探索并深化仲裁相关课题研究,以期为实务提供有益借鉴。

隆安高级合伙人邱琳参与贸仲《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隆安高级合伙人邱琳参与贸仲《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高级合伙人邱琳参与贸仲《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