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业绩|隆安破产团队助力沈阳北恒两公司破产重整成功

隆安业绩|隆安破产团队助力沈阳北恒两公司破产重整成功

隆安业绩|隆安破产团队助力沈阳北恒两公司破产重整成功

由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沈阳北恒铜业有限公司、沈阳北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两案件,在沈阳市委、大东区委领导的帮助下,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招募到世界五百强企业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2021年3月25日,北恒两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表决获得通过。2021年4月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北恒两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北恒两公司破产重整案获得圆满成功。

近日,北恒两企业已经与投资人完成了全部的交割手续,北恒新材料公司股权已变更登记至重整投资人,首期债务的清偿已经执行完毕。这意味着,北恒两企业将涅槃重生。

北恒两公司破产重整的成功,预示着隆安沈阳在破产重整领域连续实现重整成功两个经典案例。

隆安业绩|隆安破产团队助力沈阳北恒两公司破产重整成功

一、北恒两公司所处的行业背景及破产的原因

北恒铜业于98年进入铁路市场,抓住了中国铁路、中国高铁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北恒公司凭借地区人才优势,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够满足铁路提速的优质产品,成为了当时国内两大重要供货商之一。20多年来,为中国的高铁事业创造了诸多第一、为中国高铁的国产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然而,北恒公司自身存在资金匮乏,靠举债推进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产品研发,在转贷过程中又无法满足续贷条件,导致银行贷款不继,加之铜期货价格上涨等原因,最终导致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

北恒两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8日、2018年8月2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指定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北恒两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北恒两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特点

隆安担任破产管理人之后,发现北恒两企业破产重整的操作难度很大,但挑战与机遇并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两种管理模式并存

北恒两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其现存状况有所不同:沈阳北恒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恒铜业”)已无法经营;而沈阳北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恒新材料”)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不仅具有稀缺的铁路供货资质、丰富的业绩、优质的客户群、产业技术工人,具备继续履行订单合同的能力。破产管理人针对两企业的不同现状,采取两种不同的模式,即对北恒铜业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对北恒新材料重整案采取管理人监督下的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模式。管理人坚信,维持营业,能够对债务人企业带来更好的收益,有利于吸引优质重组方,最终实现重整价值最大化。

2、两案协调审理

北恒两公司破产重整案是对关联企业采取的协调审理而非合并重整模式的案件,2019年3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听证程序,依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8条规定,决定对不同管理模式下的北恒两企业采取协调审理,解决了北恒两公司虽然不符合实质合并条件,但人民法院可根据相关主体的申请对多个破产程序进行协调审理,以提高破产案件审理的效率问题。这在沈阳中院也是首例。

3、两案招募同一重整投资人

正是基于北恒两公司重整案件的协调审理,且两公司部分资产密不可分,管理人决定对北恒两公司招募同一重整投资人。通过引入有实力的投资人对公司资产和营业进行整合,并提供偿债资金,避免北恒两公司被宣告破产,从而避免全体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

三、北恒两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的意义

北恒新材料重整完成后,其资产负债结构将彻底优化, 生产经营将得到全面改观,财务状况得以改善,重新优化生产经营格局,发挥市场资源优势,提升经营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使债权人能够分享重生后的企业收益。

北恒两企业的重整成功,进一步证明了仍然具有市场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等程序,有效地盘活资源,使债务人企业轻装上阵,提升市场竞争力,获得涅槃重生可行性。

两企业重整成功,不仅对全体债权人是一幸事,能够保存拥有多年生产经验、对企业葆有深厚情感的职工,也是值得欢呼雀跃的好事。

北恒两公司的重整获得阶段性的成功,打破了“投资不过山海关”的传说,为沈阳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这其中有隆安人的一份光荣。

衷心祝愿投资人获得成功,无悔于今天的选择!衷心祝福北恒两企业重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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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业绩|隆安破产团队助力沈阳北恒两公司破产重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