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隆安上海分所李睿律师与隆安昆明分所林磊、董睿律师合作代理的某上海国有企业集团及其直接责任人员项目经理袁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该案被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移送至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隆安律师作为犯罪嫌疑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袁某的辩护人参与案件,有效辩护,案件经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最终决定对犯罪嫌疑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受到委托人的满意评价。
侦查机关认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期间,某上海国有企业集团承接昆明修建绕城高速东南段D标段项目,成立D标段项目经理部,在修建过程中需要进行排土作业,该集团便向上蒜镇柳坝村委会村民李某租用位于昆明市晋宁区蒜镇柳坝村委会黄栗山村土地,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委托上海某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至黄栗山村占用毁坏林地进行排土。经审计认定该集团占用林地面积合计53.542亩,林地上原有蓄积19.953立方米。
接受犯罪嫌疑单位委托后,隆安上海分所李睿律师、联合隆安昆明分所林磊、董睿律师,发挥隆安合作资源优势,协同办案,通过会见及查阅案卷等形式对案件信息进行充分的了解,经过多次梳理形成案件审查报告,最终确定辩护思路,经过团队成员多次讨论及修改后,形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提交给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最终辩护成功,意见被检察院采纳,认定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涉案的犯罪嫌疑单位及犯罪嫌疑人均做出存疑不起诉处理决定。
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睿律师、隆安昆明分所林磊、董睿律师为本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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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成功代理某上海国有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