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律师办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成功辩护轻罪并获轻判

隆安律师办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成功辩护轻罪并获轻判隆安律师办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成功辩护轻罪并获轻判

隆安深圳方俊律师、赖冠能律师办理的李某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近日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辩护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功。


本案是深圳融资城非法集资案件的关联案件。2016年,深圳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9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历时半年多的调查取证,认定融资城非法集资49亿,1166名投资人损失9.32亿。


本案李某所在的深圳市W公司系融资城的融资企业之一,在融资城P2P互联网融资平台上融资。侦查机关指控深圳市W公司在融资城互联网融资平台上挂包10.3亿元,实际收到融资款2.2亿元,已支付融资城1.2亿元,未付清金额1亿余元。李某系深圳市W公司实际经营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隆安深圳方俊律师、赖冠能律师接受李某家属委托后,经过多次研讨,确定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做罪轻辩护,对集资诈骗罪做无罪辩护的辩护策略,同时积极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并递交书面律师辩护意见。经过隆安律师的努力争取,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集资诈骗罪不予起诉,仅以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至法院,辩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功。


公诉机关对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建议是5年有期徒刑,对此,隆安深圳方俊律师、赖冠能律师继续在法院审判阶段出庭为李某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轻辩护,重点论证李某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同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款项金额提出异议。经过法院审理,最终采纳了隆安律师的绝大部分辩护意见,从轻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集资诈骗罪(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量刑5年,再从建议量刑5年到实际判处2年6个月,本案辩护工作在隆安律师的专业和努力下最终取得了重大成功,被告人及其家属均对本案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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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律师办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成功辩护轻罪并获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