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概览

隆安概述

隆安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并于2017年成功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目前我们在中国北京、上海、沈阳、深圳、广州、南京、天津、苏州、南通、株洲、大连、香港、太原、杭州、武汉、贵阳、成都、湖州、昆明、扬州、郑州、重庆、佛山、芜湖、西安、青岛、海口、呼和浩特、石家庄、合肥、厦门、大同、通州区(北京)、宁波、长春、中山共三十余个城市设有办公机构,隆安正在进一步扩展,此外,隆安还与多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跨国合作关系,以便满足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目前隆安合伙人400余人,执业律师2100余人,员工人数约3000余人。

隆安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的法学院,他们资历丰富、积极进取,其中一些曾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执业多年的兼具国内和国外多重职业资格的律师,另一些则是在学术领域取得不凡成就的教授、博士等。隆安吸纳了众多国际和港澳台的人士担任专业顾问,这些优秀的律师与来自多个经济发达国家的外国律师顾问组合成一个完美的团队,在中国为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法律服务。

在过去的三十余年里,隆安为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大中型企业提供了并购、金融、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大型项目等领域的法律服务。隆安多次被全国律师管理机构评为中国最为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凭借近年来的整体实力,隆安成功入围《亚洲法律杂志》年度多项法律大奖,入选中国十佳成长律所,并以前十的成绩荣登亚洲最大50家律所及中国律所30强榜单。隆安亦在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百强律所榜单及中国精英律所30强榜单中位居前列。

隆安与中央及主要省市的政府经济和其他管理部门都有着良好的沟通基础和渠道,并经常应邀在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收等经济法律立法中提供咨询意见。隆安与各级政府机构的广泛和深入的交流,使我们能及时了解重要的信息,从而帮助客户实现他们的最大利益。

团队

隆安律师通过团队合作,既可以发挥各自法律领域的专长,又能为客户提供更全面和有效的服务。每一个客户,每一个案件,都由该领域的资深律师负责,同时辅以其它各个部门团队的全力支持。在团队多方位的法律服务背后,是我们的律师在各自专长领域内的精通与专业化。很多律师具有跨学科的知识和经验,能熟练地运用英语、日语、德语进行交流。有些律师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另外,多个语种的翻译人员、研究人员以及律师助理为全所提供支持。

价值观

使每个隆安客户的法律利益最大化,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因为我们知道,客户对法律服务的品质追求已超越一般意义上的质量、效率和价格的定义。
让客户的判断与行动更有效率是我们的责任,因为我们知道,客户希望律师的战略判断和法律筹划能力不仅限于风险提示或提出否定性意见,更重在精心把握稳妥与创新的微妙平衡。
了解和积累客户所在行业的专业经验和相关法律、学术、商务等综合知识,是我们的律师能够异常敏锐地洞察客户利益追求,从而为客户提供完善服务的不同之处。
创造性地协助客户构建最佳交易结构,最小交易风险是衡量我们律师服务水准的标尺,这种水准将在我们律师的专业成长中不断提高。

关于隆安国际的声明

隆安国际由隆安国际的成员机构组成。这些成员机构包括: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師事務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西雅图),一家美国华盛顿州的专业的有限责任公司。

除非明确说明,本网站中提及的所有“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事务所”或“我们”均指一家或多家隆安国际之成员机构,或隆安国际本身。

法律服务由每一家单独的隆安国际之成员机构独立提供。任何成员机构或其任何合伙人或成员均不作为任何其他成员机构或其任何合伙人或成员之代理人。任何成员机构的合伙人或成员个人均无权约束任何其他成员机构。

隆安国际根据瑞士法律设立,负责促进隆安成员机构间的沟通协作。隆安国际不向客户提供服务或代表其成员机构,不对任何成员机构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或承担责任,且不控制其进行专业判断或以任何方式对其进行约束。隆安国际的任何成员机构或其任何合伙人或成员,均不以任何方式对任何其他成员机构或隆安国际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或承担责任。

我们在本网站中称为“合伙人”的任何个人,是指隆安国际成员机构的合伙人或成员,或与该等合伙人或成员有同等地位及资格的该等成员机构的员工或顾问。我们在本网站中提及的隆安“办公室”,是指隆安国际某一成员机构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