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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北京徐家力律师参加“律协工作传承与发展座谈会”

隆安北京徐家力律师参加“律协工作传承与发展座谈会”

2017年10月26日,由北京律协召开的“律协工作传承与发展座谈会”在北京律协会议室召开,律协高子程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参加了座谈会,隆安北京徐家力律师作为北京律协第四届常务理事及第五届副会长应邀参加了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徐家力发言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北京律协应该制定北京律师总体发展的战略和规划为了符合北京作为四个中心的要求,对未来北京律师的发展应该制定总体战略规划,主要包括北京律师发展的规模和要达到的高度和标准,没有战略和规划,自然发展下去是不利于北京律师总体行业发展的。二、建议筹办设立北京律师博物馆国家现在非常鼓励各种博物馆等文化事业的发展,作为北京律师传承与发展的文化平台,现在仅有的律师陈列馆是远远不够的,北京律协有能力设立北京律师博物馆,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决策。三、应该强调和发扬服务老律师的精神和传统关于老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2项,一个是要服务好老律师,随着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如何服务老律师是律协的重要工作,另一个是尽快把老律师的工作经验采集保存下来,也就是抢救工程。四、倡议成立北京律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了北京律师的传承与发展,建议把在北京律协工作过的历届律协领导组织起来,成立律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咨询会议,针对律协工作当中的宏观问题及微观问题征询专家委员的意见,为律协传承发展服务。五、设立律协工作学术研究项目总结北京律协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设立专门的研究课题和项目,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征集专业人士和学界科研人员研究这些课题,并将科研成果运用到律协工作当中去,这种学术研究的方式是各种行业管理机构解决行业当中具体问题的通行方式,希望律协运用好。长按识别二维码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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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说法》第三期隆重开讲

《隆安说法》第三期隆重开讲

2017年10月28日下午,《隆安说法》第三期暨《公司治理法律大讲堂》第二期法律论坛在深圳市市民中心工业展览馆多功能厅举行。此次论坛由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及深圳市天津商会合办,由本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余佩瑶律师主持。本次论坛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由伍健康博士主讲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环境,伍博士认为应该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做好股权管理,设计股权激励方案,从而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第二环节是本次论坛的重点环节,由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弛博士、张军律师、姚卫国律师及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郑志华律师展开的座谈会,座谈会的主题是新形势下的公司治理——探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张军律师首先提出对股东知情权的认知,姚卫国律师接下来对股东利润分配权进行解读,而郑志华律师则着重分析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最后由张弛博士进行了总结,并与大家一起探讨了《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的一些争议条款。第三环节是极为有趣的一个环节,由牛法网郭世栈总裁给大家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机器人演讲,郭总主要给大家演示了法律机器人APP,其18项功能让在座的嘉宾大开眼界。 此次论坛共有三十多位嘉宾、律师应邀参加,现场讨论气氛热烈,特别是在第二个环节谈到的对司法解释四的评价,大家各抒已见。活动最后,主讲嘉宾与应邀嘉宾合影留念,本次隆安说法第三期法律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长按识别二维码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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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律师积极参加法律志愿者活动

隆安律师积极参加法律志愿者活动

据人民网南通10月29日(记者王继亮)报道。10月29日上午,农工党南通市委首家“前进法律志愿者服务中心”及“前进法律志愿者服务中心虹南社区服务站”在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举行揭牌仪式。“此举意味着农工党南通市委密切联系群众,拓展社会服务迈上新台阶。”农工党南通市委驻会副主委吴鸿飞表示。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培红、赵春燕成为首批法律志愿者律师。隆安所合伙人李培红律师作了“法律保护从胎儿开始”的专题法制宣传。 据介绍,新成立的“前进法律服务中心”得到了南通当地政法部门、律师协会的支持,现有6名专职律师,通过现场咨询和微信群等多个渠道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常识,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吴鸿飞及中心律师均表示,该中心成立后将以“公心、善心、诚心、耐心”解决市民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既告知他们如何知法、守法,也为他们排忧解难,为推行法治南通、平安南通、和谐社区作出应有贡献。 虹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勇告诉记者,此次农工党南通市委前进法律服务中心能够在一个街道揭牌成立,也是基于街道和农工党南通市委在今年以来开展的“走帮服”活动中,得知不少市民有法律知识的需求,才有了该中心的成立,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也是当地深化“四位一体”基层法治建设,发挥社会协同,融入多元力量的有力补充。崇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徐华和律师协会副会长、江海志愿者总站法律顾问周东华为首批6名志愿者律师分发了证书。长按识别二维码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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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 MP专访 | 隆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丹:“坚持合伙制路线,走出隆安特色的发展之路。”

ALB MP专访 | 隆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丹:“坚持合伙制路线,走出隆安特色的发展之路。”

今年是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25周年。适应新时代对像隆安这样历史悠久的律所来说是一个持续的挑战。隆安的管理合伙人王丹与亚洲法律杂志分享了隆安在追求创新和扩张的同时,从过往的经验中吸取智慧的独特方式。ALB:隆安今年的业绩如何? 王丹:今年隆安继续强劲和可持续的增长。今年前六个月,我们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30%。我们还在浙江湖州和云南昆明新开了两个办事处。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合伙人团队日益壮大。2017年目前为止,仅北京就有4名新的高级合伙人和4名新合伙人加入我们所。我想将这种活力归功于我们所刚刚经历的改革。我们已经转向了特殊普通合伙结构。我认为这一改革可以让我们的合伙人,不管是北京总部的还是各个分所的,都更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在普通合伙结构下,许多在本地分所工作的律师实际上干着合伙人的工作,却无法正式在书面上被注册为合伙人。新的结构对律所有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们认为是值得的,因为可以提升隆安的凝聚力。ALB:您强调了凝聚力。凝聚力是否是隆安的重要元素?您会如何形容隆安的文化? 王丹:人合是我们的终极目标。我们所始终更加关注员工如何合作,以及所有律师如何向共同的目标前进。如今,不少中国律所正转向公司制机构,用管理公司方式来管理律所。这一结构强调如何更好地利用资本。我不能说传统的合伙制比公司制更好,但我能看到的是,隆安采取“合伙制”已经20多年,我们非常肯定,认为它更适合隆安。例如,我们有一些管理委员会。我们不专门聘请管理人员,而是由自己的合伙人担任所有管理职位。ALB:您认为担任管理合伙人的挑战是否很大?有哪些主要问题需要解决? 王丹:在如今这个不断变化、客户的新需求和要求层出不穷的市场上摸索出我们自己的道路,对隆安和我个人来说都是主要任务。正像我前面说的,我们的许多业务领域与合伙制融合得很好。但是,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业务实际上更适合公司制。众所周知,资本市场现在是每家律所最重要的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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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律界优秀学者徐家力----中国律师杂志专访

遇见律界优秀学者徐家力----中国律师杂志专访

丰富且精彩,是记者了解徐家力人生道路和经历后的第一印象。提到徐家力,国内很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和法律工作的人都熟悉他。他既是知名学者,又是知名律师,这在我国律师行业大概是屈指可数了。走进徐家力古朴而典雅的办公室,一座座奖杯、一份份荣誉证书摆满整墙书架,仿佛诉说着这位“律师”学者的优秀与执着。“三位一体”的角色扮演也许是丰富的律师经历给徐家力注入了太多的责任意识,选择从教实际上是选择了三位一体的发展路径——律师、老师、学者的角色扮演,造就了一个极具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办案件、做学问、教学生,徐家力整日忙得不亦乐乎。徐家力北大研究生毕业后,1986年到1992年期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了6年,他逐渐发觉做一名检察官不能发挥自己的全部特长。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时代的春风吹开了律师行业的崭新篇章。早已对律师行业心念已久的徐家力辞掉公职,离开了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北大的两位同窗一起创办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人坚持自己的想法最重要,选择自己热爱的事业,纵然辛苦也感觉充实、乐在其中”。徐家力的性格特质非常适合做律师,喜欢迎接挑战,做事执着专注,善于学习和沟通,所以很快就适应了律师的工作,并逐渐打开了局面。他独立办理的第一起疑难案件就非常完美,得到了当事人的极高评价。这给了他很大的自信,让他越来越热爱律师这个职业。徐家力先后承接了一些知名案件,如“马家军”被侵权案、臧天朔告日本松下公司侵权案、中国首起著作权人告美国出版公司案等。徐家力回忆说:“我们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律师,紧随改革开放的步伐。我们赶上了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好时候,这一点我觉得很幸运。”世纪初的3年里,徐家力选择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追随中国知识产权学科创始人郑成思先生潜心做博士后研究。在3年的博士后生涯中,徐家力不但在知识产权理论上得到了系统的提高,同时也在跟随郑先生参与到WTO中美谈判和修法的过程中接触了大量知识产权案...
隆安成都25周年献礼

隆安成都25周年献礼

10月21日,由隆安成都分所筹办的“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保障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得到了北京总所、基金会以及大连、上海、南京、苏州、深圳、昆明等各个分所的鼎力支持。在召开会议之余,成都分所也一并举办了隆安律师事务所25周年纪念系列活动——“金沙遗址博物馆及杜甫草堂”之行,此次活动由成都分所组织安排,基金会及成都分所全体人员一同参加。 绵延的小雨遮不住成都之美,阻止不了隆安成都献礼之心,成都分所全体人员以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祝福隆安蒸蒸日上! 第一站——“中国十大考古发现:金沙遗址”雄踞西南的古蜀国是中国古代中原周边地区颇具意义的“古国”之一,但史籍却鲜见蜀史之详载。金沙遗址的重大考古发现在很大程度上廓清了历史迷雾,金沙和三星堆两大遗址前后辉映,共同构成了先秦时期长江上游文明的灿烂图景。标志性的太阳神鸟图腾,不仅是成都的象征,更象征了成都分所的全体同仁团结、积极的形象。站在三千年前金沙人曾生活过的土地上,呼吸着三千年前金沙人呼吸的空气,感受着三千年前金沙人的生活方式,憧憬着对古蜀王国神秘的面纱。第二站——“一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杜甫草堂”当年张艺谋在成都拍摄成都宣传片,留下了那句“成都,一个你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宣传片中有一幕,庭院深深的红墙窄巷配上冲天而出的绿色翠竹,把成都的美展露无疑。成都分所这次也来到了这个著名的“打卡”胜地,为隆安25周年送上祝福。杜甫在这里心怀天下写下了著名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就像隆安给所有有才、有志之士提供了一个避风港,在这里你可以做你擅长的、想做的工作。愿隆安25年的悉心沉淀,在日后绽放更美丽的花火,为隆安的25周岁献上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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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北京徐家力律师主讲“知识产权大视野”

隆安北京徐家力律师主讲“知识产权大视野”

为了振兴东北经济,2017年10月11日,由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暨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沈阳宁山大厦举行,徐家力受到邀请参会,并做以“知识产权大视野”为主题的报告,内容主要分为:一、新时代知识产权的新变化二、网络知识产权面临的新问题三、技术进步对知识产权的影响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实践五、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实践六、知识产权前沿问题参加年会的一百多名代表听取了主题报告,对徐家力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反响热烈。长按识别二维码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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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北京江迎春律师受聘河北省国资委首批外部董事

隆安北京江迎春律师受聘河北省国资委首批外部董事

10月14日下午,隆安北京高级合伙人、证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迎春律师从河北省国资委主任王昌手中接过外部董事聘书,正式成为河北国资委首批派驻监管企业的外部董事。河北省国资委首批派驻监管企业的外部董事共有9名,分别来自于央企退休领导、行业权威专家、知名学者和资深律师。江迎春律师二十多年一直从事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和公司法律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自2015年2月起,江迎春律师一直担任北京市国资委的外部董事,也积累了一定的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工作经验。江迎春律师表示,本次受聘河北国资委外部董事,将不辜负河北省国资委的信任和期待,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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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深圳分所贾红卫律师于《商法》杂志刊登专业文章 ——SIAC 快审程序规则“遇冷”后的冷思考

隆安深圳分所贾红卫律师于《商法》杂志刊登专业文章 ——SIAC 快审程序规则“遇冷”后的冷思考

近日,隆安深圳分所贾红卫主任律师受香港知名法律商业媒体《商法》杂志(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邀稿,在2017年第8期“专家策略”栏目中刊登了《SIAC 快审程序规则“遇冷”后的冷思考》一文。贾律师在接到《商法》杂志的邀约后,耗时一个多星期对比研究了众多中国和新加坡的仲裁案例,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2015年005号仲裁裁决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事宜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并阐述了个人专业见解。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规则适用间的选择。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仲裁庭由三人组成,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根据其快审仲裁规则选择由一人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裁决。在裁决过后,当事人前往上海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被予以拒绝。贾律师认为,该案件引起的争论可归结为价值观上的判断差异,其引起了人们对于仲裁效率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之间的平衡的考量,而在观念差异的碰撞中对世界范围内国际仲裁的发展将会产生重要的积极推动作用。该文章同时发表于商法官方网站之上,网站地址:https://www.vantageasia.com/zh-hans/siac%E5%BF%AB%E5%AE%A1%E7%A8%8B%E5%BA%8F%E8%A7%84%E5%88%99/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商法》是国际市场领先的双语法律月刊,专为从事中国跨境投资之决策者、公司法务及中外律师提供实用法律建议及深度分析。长按识别二维码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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