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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总部合规业务团队参加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基建合同合规专家论证会

隆安总部合规业务团队参加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基建合同合规专家论证会

为加强基建项目合规建设、控制项目风险,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委托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规服务团队就基建常用合同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了基建合同模板。近日,基建合同合规专家论证会在研究院召开。研究院邀请了建安、管理使用、财务和纪监审专业专家等9位组成了专家团。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规服务团队高级合伙人万迎军律师、高级合伙人刘金燕律师、高级合伙人李高来律师、高级合伙人敬远律师、高级合伙人李长青律师、沙千里律师参加了论证会。专家会现场专家会上,刘金燕律师、沙千里律师就基建合同体系设置、研究院基建合同主要考量因素、重点合同条款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认真听取律师介绍后,就基建合同违约责任设置、不同地区基建合同模板适用、工程价款支付、廉洁条款等重点问题与律师团队进行了问询交流。此后对基建合同模板进行了全面点评并形成权威客观的专家意见,各与会专家均给予了一致好评。基建合同合规建设对提高研究院基建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意义重大。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规服务团队将继续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客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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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隆安大讲堂第七十五讲——《股权激励的法律类型及案例分析》

2021隆安大讲堂第七十五讲——《股权激励的法律类型及案例分析》

2021年11月12日下午2:00,隆安高级合伙人刘晓明律师通过线上直播平台进行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类型及案例分析”的讲座。刘晓明律师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及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社会职务。讲座伊始,刘晓明律师首先介绍了股权激励的理论与类型,从股权激励的起源与发展延伸至股权激励的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三个基本理论及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股票期权、虚拟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六种股权激励种类。紧接着刘晓明律师详细讲解了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在理论与实务中的关注点,着重阐述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同情况下的激励模式选择、股权激励的额度、价格、股份、资金来源、计划时间安排以及激励机制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式,并结合上述内容进行了方案分享与案例评析,例如,股权激励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刘律师认为虚股激励本质上是用人单位给与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报酬,应认定为劳动纠纷。再如:受激励对象期满离职后,是否有权依据回购条款要求公司回购激励股权?刘律师提示若股权激励协议中记载离职回购条款,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应当认为双方意思合致,有法律约束力。讲座过程中,刘律师还就无偿股权激励、间接持股式股权激励、虚拟股票期权激励所遇到的各种情形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且串联相关法律问题的司法裁判要旨,提出了宝贵的专业建议。无偿股权激励中就职公司与受赠股票的发行公司系母子公司的情形法院会如何裁判?无偿股权激励不同于一般的附义务赠与合同,更多表现为股权激励性质,当受激励人员在子公司担任职务,而获得是母公司发行的股权激励时,需要就股权激励协议公司落款单位名称、母子公司是否达到混同等因素综合判断履约主体;间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中,持股平台为名义股东,激励对象为隐名股东的,法院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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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深圳携手广东省律协成功举办2021进博会配套活动——“创新企业金融与争端解决”论坛广东省分会场活动

隆安深圳携手广东省律协成功举办2021进博会配套活动——“创新企业金融与争端解决”论坛广东省分会场活动

2021年11月9日,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配套活动——“创新企业金融与争端解决”论坛在上海举行。本届论坛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中心主办,上海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承办,并同期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开设三十余个分会场。为响应防疫要求,本次论坛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直播参会总人数达8500余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有幸携手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共同承办此次论坛广东省分会场,在律所组织搭建分会场线下活动场地。省律协陈方副会长、省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委副主任熊代琨律师以及其他律所同行受邀与本所涉外律师一道共三十余人在分会场现场,以“线上参与直播+线下讨论”的独特方式共同参与论坛活动。陈方副会长现场致辞,其强调了省律协将持续重视对涉外律师的培养,并倡导继续发挥仲裁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优势作用。现场与会人员深度学习了联合国贸法委针对中小企业出台的专门立法措施以及快速仲裁规则,共同探讨了中小企业在创新领域中的问题与需求,为更好地助力中小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管控法律风险及解决争端拓宽了视野和思路。广东省律师协会陈方副会长致辞隆安深圳创始合伙人、管委会成员赖向东律师主持分会场活动一论坛背景——应运而生据国家统计局报告,2018年末,我国中小企业共1807万家,占全部规模企业的99.8%。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但受疫情等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本次论坛同时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快速仲裁规则》生效后在中国的首场庆祝活动。贸法会快速仲裁规则为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的争议解决提供了更多的程序选择,而快速仲裁程序无疑是更为适合一些争议金额较小、争议内容相对简单的仲裁案件,本次论坛活动应运而生。二论坛内容——引人入胜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快速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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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隆安大讲堂第七十四讲——《公司控制权的攻守道》

2021隆安大讲堂第七十四讲——《公司控制权的攻守道》

2021年10月30日下午2:00,隆安合伙人曹娜律师通过线上直播平台进行了“公司控制权的攻守道”的讲座。曹娜律师现任国际仲裁(大连)仲裁院仲裁员/公司组副组长,大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辽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朝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高薪园区凌水小学法制副校长等社会职务。讲座伊始,曹娜律师先介绍了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性,根据裁判网的大数据显示,公司股权控制权问题也是股东摩擦的导火索。紧接着曹娜律师详细讲解了一、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十大对象、各类对象的关注点以及容易出现的法律争议,并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回答了近期多个与股权争议权相关的热点法律问题。例如,公司印章证照返还纠纷的八条裁判规则:证照返还纠纷的主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公章证照属于公司财产;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向无权占有人要求返还印章证照;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代表公司意志;在公章控制人与法定代表人不一致时,应当有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行驶公司意志的代表权;在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与实质法定代表人发生冲突是,应以实质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要求返还公司印章证照;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制定印章证照的管理制度,其对公司、股东均具有约束力;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印章证照的掌管者。讲座过程中,曹娜律师还就大股东争夺小股东利益的16个套路、以及小股东如何防守进行了归纳总结,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司法裁判要旨,提出了宝贵的专业建议。如何解决大股东黑小股东的问题?如何实现股东和股东之间利益平衡?就股东与股东之间的争议而言,大股东的套路,多是利用实际控制公司和占有多数表决权的优势,做出损害其他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些套路包括不开股东会排除小股东决策权擅自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恶意不分红或不按股权比例分红、抽逃出资、转移公司业务和资产、恶意增资、恶意规避股东优先购买权、滥用公司担保、设立子公司排除小股东权利、通过关联交易套取利润等。公司治理中最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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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律所携手律商打造“隆安大讲堂”在线课程,知识产权系列率先推出

隆安律所携手律商打造“隆安大讲堂”在线课程,知识产权系列率先推出

近日,隆安律师事务所携手律商联讯打造的《隆安大讲堂》系列在线课程于律商联讯前沿讲堂栏目推出,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在线观看。隆安律所优中选优,将60余讲分成知识产权、公司、争议解决等多个系列板块。首期推出的是知识产权系列。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预示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接下来的15年中将迎来重大变革,企业也将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而隆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一直以来都在密切关注知识产权领域的前沿实务问题和难题。首期知识产权系列一共14讲,涉及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中的诸多有代表性的实务问题以及新兴的知识产权难题,既有宏观分析,又有微观洞悉,兼具理论和实务。隆安律所还会陆续推出“隆安大讲堂”公司、争议解决等系列。“隆安大讲堂”系隆安律师事务所2020年2月为专业战“疫”行动而推出的在线法律知识系列公益讲座,内容包括法律新规分享、典型案例分享、法律热点及难点分享等。主讲嘉宾以隆安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为主,他们从各自的专业领域,进行多维度、多视角的深度实务分享。“隆安大讲堂”至今已成功举办74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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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隆安大讲堂第七十三讲——《私募基金管理人赔偿责任的司法规制》

2021隆安大讲堂第七十三讲——《私募基金管理人赔偿责任的司法规制》

2021年10月28日下午15:00,隆安高级合伙人刘冰律师通过线上直播平台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赔偿责任的司法规制”的主题讲座。刘冰律师是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现担任隆安全国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评定的公司法专业律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刘冰律师主要业务领域包括私募基金与创业投资、融资并购与破产清算、公司商事与争议解决,曾为数十家中外企业提供大量私募股权、金融借款、融资担保、公司并购、重大商事与金融争议解决方面的服务,具有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次讲座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讲座开始,刘冰律师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背景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赔偿责任研究的必要性: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突飞猛进,而与之相伴的管理人赔偿责任纠纷也与日俱增。刘冰律师由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理基础正式切入主题,分析了我国目前立法体系下对于投资基金领域的上位法暂未有明确依据、由此导致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属于何种法律关系这一基础性行业问题并不明确的尴尬现实,同时结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初衷及具体法条,从私募基金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特征论述了其更为构成信托法下的信托法律关系,并提出从信托法、投资基金法下管理人承担信义义务的角度更有利于理解人民法院对于管理人赔偿责任纠纷的司法规制。随后,刘冰律师以实际业务中常见的客户提问和业务经验为基础,在大量私募基金管理人赔偿责任案件判决书的研究中,选取了十五个具有代表性的司法审判案例,并逐一深入分析,对应管理人在“募、投、管、退”四阶段可能面临的赔偿责任作了细致、清晰的梳理。例如在基金募集阶段,常见的争议诸如私募基金未备案之时基金合同效力之争,人民法院目前的裁判思路多认为:私募基金未备案并不必然导致基金合同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受其拘束。而对于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具有基金管理人资质的“伪私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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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深圳知产委顺利举办第十四期专业分享: 职务发明认定之疑难问题解析

隆安深圳知产委顺利举办第十四期专业分享: 职务发明认定之疑难问题解析

近几年涉及职务发明认定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权属纠纷呈日益增多趋势,而职务发明认定过程中涉及的“本单位的任务”、“有关的”、离职时间、“主要利用”以及实际发明人或设计人等要素的认定,往往是职务发明权属纠纷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为了解析上述疑难问题,提升隆安深圳律师解决职务发明权属争议的能力,2021年10月30日下午,隆安深圳知产委专门在深圳办公室举办了题为《职务发明认定之疑难问题解析》的第十四期专业分享活动,分享嘉宾为知产委主任李晓宁律师。李晓宁律师在职务发明权属争议解决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入的理论研究,研究成果《执行任务类职务发明认定的“相关性”标准探析》曾荣获“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研讨会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十佳论文”奖。本次活动由隆安深圳管委会成员、知产委顾问赖向东律师主持,赖向东律师首先充分肯定了知产委领导班子及各位委员的工作,并用“有料”、“最有声色”评价了知产委讲座的质量,笑称“不来即损失”,还大力赞扬了知产委委员们积极分享的热忱和恒心,勉励各位委员延续这份值得传承的工作精神。赖向东律师主持本次讲座讲座一开场,李晓宁律师首先以统计数据为引子介绍了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及权属纠纷的相关背景,指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在专利申请中的占比逐年增高,涉职务发明纠纷的诉讼案件数量近年来也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职务发明权属纠纷类案件将成为越来越高频遇见的案件类型,值得隆安深圳同仁投入时间研究学习。李晓宁律师专题分享随后,李晓宁律师分别讲解了职务发明的类型、职务发明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及其解析,并就企业如何保护职务发明提出了一些实用性的建议。其中职务发明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及其解析是本次讲座的重头戏,李晓宁律师将其拆解为五大内容(详见下图),并在结合近年来各级法院公布的一大批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分析手段,对上述疑难问题一一进行了剖析,并抽丝剥茧地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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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受邀参加《知识产权》杂志编委会会议

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受邀参加《知识产权》杂志编委会会议

近日,《知识产权》杂志编委会会议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北京泰富酒店举行,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作为知识产权方向资深教授受邀参加并发表讲话。受邀出席的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领导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高校知名教授。徐家力律师在讲话中提到:《知识产权》杂志是每一位知识产权业内同行都对其颇有感情的一部杂志,创刊三十余年,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理论导向作用。对于期刊未来的发展,我认为可以有以下几点值得努力的方向:第一,努力重回C刊行列,《知识产权》曾连续11年成为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选定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来源期刊,去年因为学科等问题没有入选,C刊是大多数国内高校教师和学生的绩效考评指标,《知识产权》要想吸纳优秀的论文,必须争取达到C刊评定要求。第二,杂志社内部要设立严格的论文把关程序,知识产权本身属于交叉类学科,可属于法学、管理学等多种学科类别,杂志的定位要以具备良好的社会服务效力为目标。因此,杂志的内部评审我建议广泛吸纳多种方向的评委专家,而不是仅以知识产权法学类专家教授为唯一评委学科背景种类。第三,要多向优秀的期刊交流学习,学习创办好期刊的先进经验,例如《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都是值得学习的模范期刊。第四,设定的专题方向要与时俱进,例如知识产权学科发展,不能提出建设一级学科后就戛然而止,具体怎么设置在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才能更好地培养出为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效力的人才,是否应参考美国培养模式,都是值得探讨的话题。此外,中美关系下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大数据等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等方向都是值得开创专题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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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深圳张弛律师团队、赖冠能律师团队成功入选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法律顾问

隆安深圳张弛律师团队、赖冠能律师团队成功入选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法律顾问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发布了《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遴选结果公示》,公布了经过公开遴选后拟入选政府法律顾问名录的法律团队。其中,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弛律师团队、赖冠能律师团队分别入选了国企投融资和资产处置法律服务团队名录、引导基金投资法律服务团队名录。本次入选的国企投融资和资产处置法律服务团队由张弛主任负责,团队成员还有高级合伙人严海华律师以及王丽娟律师、王伟艺律师、陈如璇律师、林佳欣律师;入选的引导基金投资法律服务团队由高级合伙人赖冠能律师负责,团队成员还有管理合伙人方俊律师、高级合伙人樵地祥律师、合伙人余佩瑶律师以及孙素香律师。隆安深圳与珠江三角洲的各级政府机构长期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此次入选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法律顾问名录,反映了隆安深圳在国企投融资和资产处置、引导基金投资领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获得了政府机关的认可,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极大的肯定。未来,隆安律师将恪守勤勉尽责、竭诚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隆安深圳在各行业法律服务的优势,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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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深圳郑日宇律师受邀为华润资产作破产法实务专题分享

隆安深圳郑日宇律师受邀为华润资产作破产法实务专题分享

2021年10月22日下午,作为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入库律师,隆安深圳合伙人郑日宇律师受邀为华润资产风控部及法律部的同仁作破产法实务专题分享。除华润资产深圳的同事现场参与外,华润资产上海、华润资产广州的同事亦通过视频参与本次分享会。郑日宇律师全面介绍中国破产概况,并针对破产程序、清偿顺序、债权申报及审查、清算种类、衍生诉讼等方面涉及的重难点及热点问题细加分析。在互动环节,针对华润同仁特别关注的共益债务的认定及投资风险、三种破产程序的转换条件及节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等问题,郑日宇律师亦结合司法实践与华润资产同仁作了探讨。通过本次分享,华润资产同仁对中国破产司法实践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郑日宇律师则了解到华润资产重点关注的方向。双方均表示希望增进了解,进一步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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