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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深圳律师见面会暨青年律师座谈会 | 隆安动态

隆安深圳律师见面会暨青年律师座谈会 | 隆安动态

2016年7月27日上午,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和行政部联合举办2016年隆安深圳新人见面会暨青年律师座谈会。此次活动旨在促进新同事之间的互识与交流,为新同事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帮助大家尽快融入隆安大家庭。深圳分所管委会主任张弛律师,深圳分所主任贾红卫律师与10多位加入隆安的新同事相聚一堂,其乐融融。张弛 律师:隆安深圳分所管理合伙人、法学博士贾红卫 律师:隆安深圳分所主任、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次座谈的主持人张弛律师首先就隆安深圳分所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以及事务所各专业领域律师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隆安深圳分所主任贾红卫律师针对与会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惑予以解答,并就青年律师该如何进行个人发展定位发表了自己的建议。同时,参会的许多资深律师也将自己执业多年的经验与人生感悟与大家分享。随着隆安深圳分所办公室面积的扩大,团队成员的增加,分所的发展也进入了快速增长的轨道,目前含专职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辅助人员在内的总人数已近120余人。隆安宗旨和精神隆安律师始终以提供卓绝的服务为宗旨,思客户之所虑,解客户之所忧,行客户之所谋,力求为客户提供最高效,安全,优质的服务。 我们坚信只有一流的团队才能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为此我们广纳人才、随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诚信公平的服务态度是隆安人孜孜恪守的职业标准,是隆安人赖以生存的竞争根本,是隆安人坚守不渝的服务灵魂。隆兴法治、安泽天下、为中国法治之实现而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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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与律所首度联姻、助力“一带一路”— 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成立

高校与律所首度联姻、助力“一带一路”— 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成立

为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要求,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开展,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一带一路”将引领我国进入一个全新的改革开放时代,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部门在这一时代命题下要找到自己的坐标,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在此共识的基础上,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筹备,双方参与人员多次磋商、座谈,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会议,对成立“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与会人员一致通过了成立该中心的决议。2016年7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颁发文件(法大发【2016】79号),宣布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由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永庆律师出任执行主任。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是权威高校与实力律所的合作结晶,这种强强联合,标志着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是“一带一路”战略在法律领域开花结果的重要举措。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由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和隆安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组成,本着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原则,制定出长期目标与近期规划,全力开展“一带一路”规划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前期将就沿线国家法律文件翻译、相关法律培训以及相关投资项目法律服务方面积极展开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工作,以实际的工作效果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隆安律师事务所
高校与律所首度联姻、助力“一带一路”——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成立

高校与律所首度联姻、助力“一带一路”——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成立

为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要求,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开展,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一带一路”将引领我国进入一个全新的改革开放时代,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部门在这一时代命题下要找到自己的坐标,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在此共识的基础上,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筹备,双方参与人员多次磋商、座谈,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会议,对成立“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与会人员一致通过了成立该中心的决议。2016年7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颁发文件(法大发【2016】79号),宣布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由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永庆律师出任执行主任。“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是权威高校与实力律所的合作结晶,这种强强联合,标志着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是“一带一路”战略在法律领域开花结果的重要举措。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由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和隆安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组成,本着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原则,制定出长期目标与近期规划,全力开展“一带一路”规划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前期将就沿线国家法律文件翻译、相关法律培训以及相关投资项目法律服务方面积极展开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工作,以实际的工作效果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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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赵红博律师受聘成为福田区社区矫正律师导师团导师

隆安赵红博律师受聘成为福田区社区矫正律师导师团导师

2016年7月15日,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赵红博律师,受聘成为福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导师团导师,任期一年。当日下午四点钟,在福田区司法局召开了“聘任社区矫正律师导师团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福田区司法局胡星宏局长,马晓歌副局长,以及来自广东鼎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等十余家律所的资深律师。 会议议程共分为六项:一、福田区司法局胡星宏局长为律师导师团导师颁发聘书胡星宏局长为我所赵红博律师颁发聘书二、福田区司法局马晓歌副局长介绍社区矫正的相关工作情况马晓歌副局长主要从社区矫正的基本概念、国外社区矫正的现状、我国社区矫正的改革发展过程、深圳市社区矫正概况、福田区社区矫正的情况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在我国乃至世界的发展与现状,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探讨。三、张西文律师解说律师导师团指引初稿依照国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律师导师团在福田区司法局指导下制订了《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律师导师团工作指引(讨论稿)》。全文共十四条,针对律师导师团成立的目的、律师团成员的条件、工作的开展、监督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四、律师导师团成员座谈律师导师团成员就《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律师导师团工作指引(讨论稿)》(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展开讨论,对《工作指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我所赵红博律师发言四、福田区司法局胡星宏局长讲话胡星宏局长在听取马晓歌副局长及各位导师团导师的发言后,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出自己的希望与建议。胡星宏局长对导师团导师寄予厚望,从学习、研究、工作三个方面展开讲话。在学习上,福田区司法局将会为导师团成员提供平台、资源与外出学习经验的机会。在研究上,通过研究社区矫正中的现实问题,定期组织学术界经验交流,导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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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寿步律师主持2016网络安全法立法研讨会并发表演讲

隆安寿步律师主持2016网络安全法立法研讨会并发表演讲

在“2016中国网络空间安全(上海)论坛”举办期间,“网络安全法立法研讨会”于2016年7月22日下午,在上海市上海展览中心中央大厅一楼主会场召开。会议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 随着2015年7月我国《国家安全法》新版出台,201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并将该草案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网络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并将该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前国内有关各界正在热烈研讨网络安全法的立法问题。 本次研讨会旨在为网络安全领域的法学工作者、执法人员和法律实务人士提供一个广泛交流、深入研讨的平台,共同探讨网络空间安全政策与法律问题。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寿步教授应邀作为网络安全法立法研讨会主持人并发表演讲。 针对本次研讨会主题,寿步教授在题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立法问题》的演讲中提出以下三个问题:(1)是“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还是“网络空间安全”?(2)中国制定的到底是“ Network 安全法”还是“Cyber安全法”?(3)特定术语的出现次数与术语的定义使用问题。 首先寿步教授通过参考国内外立法和我国《国家安全法》对专业术语的使用来区分“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和 “网络空间安全”四个概念。其次寿步教授指出由于《网络安全法》要规制的安全问题显然存在于Cyber / Cyberspace 之中、而不是仅仅存在于Network 之中,因此我国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所立法律的名称应该是“网络空间安全法”(CyberSecurity Law)而不是“网络安全法”(Network Secur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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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寿步律师在电子数据鉴定、隐私保护及其商业应用论坛发表演讲

隆安寿步律师在电子数据鉴定、隐私保护及其商业应用论坛发表演讲

在“2016中国网络空间安全(上海)论坛”举办期间,“电子数据鉴定、隐私保护及其商业应用论坛”于 2016年7月22日上午,在上海展览中心中央大厅一楼主会场召开。会议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寿步在22日论坛上发表演讲,题目是《电子证据的举证质证和鉴定意见的使用》。寿步教授在演讲中以案说法。案例一,一起涉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从原告起诉开始,经过五年诉讼,只是在举证、鉴定,甚至没有进入开庭环节。在两份鉴定意见出台后,原告不得不自行撤诉。在此过程中,电子证据的举证和鉴定意见的使用就是双方较量的关键。案例二,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在关于鉴定意见的质证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是补充鉴定还是重新鉴定,进行了充分的博弈。案例三,也是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由于被告从起诉起一直拖延提交系争软件源程序、直到送检之前才提交,所以被告有7个多月时间修改源程序、也相应改变目标程序。这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结论初看起来似乎对原告不利。尽管如此,原告依据相关技术原理和法理对鉴定意见作出了总体上有利于原告的解读,变不利为有利,最终获得法院认可而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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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贾红卫律师随广东省粤港澳 企业家考察团出访东盟

隆安贾红卫律师随广东省粤港澳 企业家考察团出访东盟

为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提供的新机遇,加强与东盟国家法律界人士的交流和合作,本所贾红卫律师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派,作为省律协常任理事、粤港澳与涉外工作委员会主任,于2016年7月12日至16日参加了由广东省粤港澳促进会组织的三地企业家赴东盟考察团,对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柬埔寨四国的法制环境与律师行业进行了相关考察。本次考察团阵容强大,由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和机构组成,主要包括中国中药、碧桂园控股、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首华财经网络、香港林李黎律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英皇金融集团、澳门皇冠假日酒店等各方代表。考察期间,组织方安排了考察团成员参加了“中国-东盟产能合作高层论坛”、拜会当地中国使馆官员、政府有关部门及华人商协会,深入“走出去”企业考察其经营状况。此外,贾红卫律师还走访了印尼Schilder律师事务所及柬埔寨当地律师,了解当地的法制建设与政策背景,拜会了东盟副秘书长翁贴先生及印尼前任司法部长Amir先生。在交流中,贾律师重点阐述了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中国律师希望“走出去”,进而有效地保障中国对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强烈愿望,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赢得了各方的积极响应,为中国律师塑造了良好的国际形象,也为隆安律师争了光!本所贾红卫律师与中国驻东盟大使徐步合影本所贾红卫律师与东盟副秘书长翁贴先生合影本所贾红卫律师与印尼Schinder律师所Naz女士合影粤港澳企业家东盟考察团莅柬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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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经批准设立

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经批准设立

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准予设立。由本所高级合伙人黄永庆律师担任负责人。 此前,本所高级合伙人黄永庆律师等负责分所筹建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多次赴四川省成都市考察。经总所高级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后,开始了几个月紧张的筹备工作。 2016年7月15日,四川省司法厅正式颁发了《准予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川司行许可【2016】100号)、《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号:25101201611217428),筹建阶段工作顺利完成,将择日举行开业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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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辰律师参加“一带一路”暨拉美有关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环境报告发布会并作主题演讲

丁辰律师参加“一带一路”暨拉美有关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环境报告发布会并作主题演讲

7月14日,“一带一路”暨拉美有关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环境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来自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35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出席发布会并致辞。 2015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15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3287件,“一带一路”沿线41个国家在华提交专利申请3127件,中国与各国之间专利活动日益活跃。但大部分中国企业获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量有限,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知识产权风险。甘绍宁表示,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充分了解海外知识产权规则和环境,既要尊重他人权利,又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更好地履行服务型政府职能,提供更优质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更好地助力企业海外发展。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覆盖“一带一路”沿线47个国家、拉美地区11个国家的10册《“一带一路”及拉美相关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环境概览》,以及收录“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知识产权主管机关与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与联络方式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录》,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响应。来自国内外律师事务所、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和律师围绕中东地区、中东欧地区、拉美地区、中亚地区、蒙古、土耳其知识产权环境状况等主题作了主题演讲。我所律师、专利代理人丁辰受邀就土耳其知识产权环境状况作了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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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株洲分所荣获湖南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隆安株洲分所荣获湖南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近日,在湖南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决定”,隆安株洲分所荣膺湖南省 “青年文明号”的光荣称号。以创造一流业绩,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核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功、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活动。 株洲分所职员在易露主任的率领下,积极响应团市委的号召,努力做好青年岗位建功工作,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青年员工和先进事迹,成为株洲市乃至全省各个系统青年人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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