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新闻丨隆安魏云律师受邀为洛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解读《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2023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2号国务院令,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并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对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2023年7月26日,隆安北京高级合伙人、隆安郑州创始合伙人、隆安全国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魏云律师应邀来到洛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结合自身多年私募基金法律服务经验,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及亮点、私募基金的监管规则、《条例》具体条文的解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与会双方就《私募条例》对创投基金的差异化安排、私募基金的监管规则、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洛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是洛阳市金融工作局牵头成立的市首家国有创业投资企业,主要目标是支持洛阳市初创期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2020年9月,借助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设立的契机,洛创投成为由省市两级国有投资运营平台共同持股的基金管理公司,掀起了公司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未来,隆安全国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以及魏云律师团队将继续深耕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问题的研究,丰富监督管理经验,并结合自身项目经验继续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助力基金管理从业人员提高专业技能,共同推进私募基金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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