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隆安(深圳)成功中标深圳燃气法律服务供应商预选项目

隆安(深圳)成功中标深圳燃气法律服务供应商预选项目

2020年12月18日,根据招标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燃气)和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法律服务供应商预选项目,服务期限为2020年至2022年。 隆安(深圳)高度重视与深圳燃气的战略合作,组织了由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张弛律师、管理合伙人姚卫国律师、高级合伙人严海华律师、高级合伙人孙宝生律师、王伟艺律师、刘佳佳律师和杨铖实习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将充分发挥隆安深圳律师在涉外业务、投融资项目、燃气投资项目方面的专长,努力为深圳燃气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燃(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产权变动项目等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专项法律服务。 深圳燃气是一家以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为主体,以燃气投资、液化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经营为两翼的公用事业上市企业。公司创立于1982年,2009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1139。深圳燃气是A股市值及营业收入最高的城市燃气上市公司,也是国内燃气行业智慧运营先行者之一,项目遍布全国十多个省区,安全运营、优质服务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1月正式成立,15年来,隆安(深圳)始终追求品质、创新和实效,在涉外、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并购、知识产权、房地产、基础建设、海关、劳动、税务等各个专业领域展现出了优秀的创新思维、精湛的业务品质和高超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近两年来,隆安深圳律师先后为国内多家城市燃气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投资并购、清算解散、舆情应对和紧急情况处置等法律服务,承担燃气监管部门优化用气营商环境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等多项课题研究,并出版了专著《燃气行业反垄断风险防控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动态l 本月要闻精选

隆安动态l 本月要闻精选

01 隆安广州代理的游戏短视频案入选AIPPI中国分会十大版权热点案件 2020年12月12日,由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主办的2020年度AIPPI中国分会版权热点论坛发布了年度AIPPI中国分会十大版权热点案件。隆安广州知识产权团队律师代理的案件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优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王者荣耀》游戏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作为国内首例MOBA类游戏短视频侵权案,荣幸入选2020年度AIPPI中国分会十大版权热点案件之一。02 隆安上海助力佩玖医疗引进国内首款具有灭活新冠病毒可重复使用医用N95口罩正式投产近日,全球首款上海佩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引进以色列MedCu公司专利技术研发的具有自主杀灭新冠病毒可重复使用的医用N95口罩在合肥盒子健康生产基地正式投产。隆安上海生物医疗健康专委会主任陈世福律师,作为本次引进方上海佩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佩玖医疗科技提供全程全面的法律服务。03 隆安深圳负责的优化用气营商环境项目顺利通过评审验收2020年12月1日,隆安深圳王伟艺律师为项目负责人,刘佳佳律师、杨铖实习律师等为核心成员的项目团队负责的优化用气营商环境与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专题研究项目顺利通过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验收,该专题研究项目正式结题。该项目响应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对燃气监管领域提出的最新要求,首次提出了包含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与供气企业等主体的全方位多角度的优化用气营商环境整体方案。04 隆安扬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2020年12月5日,隆安扬州高级合伙人朱海清律师和合伙人李秀华律师作为全江苏省律师两委会代表,前往南京参加由江苏省律师协会所召开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会后, 由朱海清律师主持,将与会内...
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助力“智合论坛2020——乌卡时代的专业创新”成功举办

隆安助力“智合论坛2020——乌卡时代的专业创新”成功举办

智合论坛202012月12日,智合论坛2020“乌卡时代的专业创新”在中国上海隆重举办,500余名中外法律精英齐聚,一起探讨全球法律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和未来趋势,透过不确定性的迷雾,洞悉法律人的未来。 本届论坛由智合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联合主办,隆安律师事务所作为协办单位参与协办本次论坛。 隆安执行合伙人王丹律师,隆安理事会副理事长、隆安上海高级合伙人钱葳律师,隆安理事会副理事长、隆安湖州负责人周桂珠律师,隆安理事会秘书长、隆安扬州负责人许晓律师,隆安北京总部管委会秘书长、隆安理事会副秘书长张科文,隆安上海执行合伙人、高级合伙人陆高杰律师,隆安上海高级合伙人仇少明律师,隆安上海高级合伙人王志峰律师,隆安上海合伙人周文宣律师、隆安杭州执行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朱长英律师,隆安重庆负责人、高级合伙人贾锐律师应邀出席本次论坛。 围绕着“律所如何创新”这一议题,论坛特开设了“大象也可以跳舞,“大所”如何创新?”圆桌对谈,王丹律师作为对话嘉宾分享如下:所谓“创新”,不是从无到有的“创造”,而是从一到二、循序渐进地进阶。成立时间比较早的大所,通常会面临各种“旧”的因素,比如旧的制度、分配机制、管理理念、人才制度等等,采用“一刀切”式的改革做法可能并不适合这些律所的发展。对于创立已28年的隆安来说,可能也面临相似的挑战。而隆安给出的答案是,在原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一些温和的改良,循序渐进地走出一条创新之路,我们称之为“引导式创新”。隆安作为千人以上规模的大所,通过集思广益与多年探索,形成了许多自有的创新思路。例如,隆安之前的原创标识是“外方内圆”,跟某知名公司的logo类似,后来创新地在四个角加上了中国元素“如意纹”,才有了我们现在广为人知的标识。这就是隆安人的办法,在“旧”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之道。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疫情成为了第一张被推倒的骨牌。“乌卡时代...
隆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律师行业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2月11日下午,在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度警示教育大会暨律师职业纪律、职业规范主题教育活动,我所全体律师参加了该次会议。会上,我所党支部书记钮建峰律师先行传达了省市司法局召开的律师行业警示教育大会的会议精神,教育全所律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法律上的“清醒人”。他强调,依法、诚信、规范是隆安品牌的固有内涵,行业警示教育活动旨在强化律师的风险意识及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必须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进行,必须与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相贯彻,必须与“五个三”党建系列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钮建峰律师还就事务所日常管理中的接案收费、案件与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具体情况进行了剖析,指出本所应当重点强化管理的领域。随后,我所张拥军主任以案为鉴,对照警醒,结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贪腐受贿及省司法厅下发的警示教育的具体案例,给全体律师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并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要正视问题,牢记宗旨。我们要正确认识,正确对待,积极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引以为戒,知行合一。要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鉴,着力解决律师个人理想信念淡薄、执业理念不端正、职业道德观念和执业纪律约束不强的问题,通过警示教育让律师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强化认识,整改规范。着力加强内部管理水平,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抓好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律师队伍政治素质。通过这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我所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我所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的意识,更加明确了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社会职责。
隆安律师事务所
2020隆安大讲堂第六十一讲——《公司合规法律要点与实务》

2020隆安大讲堂第六十一讲——《公司合规法律要点与实务》

2020年12月7日,隆安高级合伙人刘晓明律师通过线上直播平台进行了“公司合规法律要点与实务”的讲座。本次讲座是隆安进行的第六十一期隆安大讲堂。刘晓明律师是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是中国大陆、香港两地注册执业律师,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理事,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在主持人王丹主任简单明晰的开场白中,讲座拉开序幕。首先,刘律师总括介绍了此次讲座的主要内容,即从公司合规主动性审查的角度来和大家探讨公司合规审查的程序、依据、实施方式及其结果。此次讲座包括了公司境内合规审查和境外合规审查两大部分,其中境内合规审查主要从公司的八个方面来核查公司对应板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是公司现状及历史沿革方面,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公司主要资产方面、公司环保安全卫生方面、公司税收及财政补贴方面、公司合同或重大合同方面、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方面。讲座过程中,刘律师细致地为大家剖析了每个方面在实务中应调查的项目、核查的资料、涉及的法律法规,从宏观上进行了审查指引和梳理;同时,刘律师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从微观上给予了精准的问题提示及对应办法,以案释法促进了大家对合规审查的深入理解。然后,刘律师说明了境外合规审查涉及的情况。最后,刘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实务经验,尽心为大家解答了公司合规、劳动法、代持关系、认缴出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比如,有人问到,“公司未给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保,会对公司有何影响”,刘律师认为,对公司的影响程度需要分情况看,对将要上市或已上市公司来说,影响就比较大;而对于非上市公司,主要的不利影响就是社会舆论的影响和可能的罚款;有人问到,“认缴制下,如何认定代持关系”,刘律师认为,在认缴制下,代持关系仍要基于代持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还有人问,“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如何衔接”刘律师认为,在平常的被动审查过程中,提倡给公司每两年或更长时间做一个全面的主动...
隆安律师事务所
锲而不舍勇维权  稻花香里说丰年  ——隆安律师助力稻花香公司在北京高院二审改判取得胜诉

锲而不舍勇维权 稻花香里说丰年 ——隆安律师助力稻花香公司在北京高院二审改判取得胜诉

近日,隆安武汉分所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三份行政判决书,成功助力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33类“稻花香”白酒商标在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二审案件中,首次获得北京高院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重要商标的巨大商业价值。诉争商标“昕海稻花香”、“万福稻花香”、“双锦稻花香”于2016年在商标局申请注册,稻花香公司于2019年3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均作出3件诉争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定,稻花香公司不服裁定于2020年1月8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稻花香公司的诉讼请求。稻花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隆安武汉分所屈伟、王明凯律师在代理稻花香公司诉讼中,秉承不断探索法律保护边界的理念,认真分析研判、抽丝剥茧,挖掘补强证据,向法院提交了一套全面完整的诉讼证据。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案证据可以证明稻花香公司对引证商标一、二“稻花香”白酒商标于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在白酒商品上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和使用,其产品经过持续、广泛、大量的使用和宣传,产生了较高知名度,已被中国相关公众广为知晓,构成驰名商标。诉争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含义、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构成对引证商标一、二的复制、摹仿。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白酒商品虽然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均属于常见的食物或饮品,在特定商品上使用诉争商标的行为足以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所提供的商品与稻花香公司具有某种特定联系从而使稻花香公司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因此,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不应予以注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行终4326号、4329号、4729号行政判决书,二审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141号、143号...
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徐家力律师出席中国田协执委会

隆安徐家力律师出席中国田协执委会

12月2日,“2020中国田径协会第九届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在厦门圆满落幕。隆安徐家力律师作为中国田协执委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了讲话,发言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中国田协规划,应该跟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的国家大政方针紧密结合起来,走从建设小康社会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路径。疫情以后,国际格局和国内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际比赛由于出行问题可能短时间内都不能顺利进行。为此,徐家力律师提出,田协需要结合国家方针政策作出一个具体的规划,设定出一个具体的目标。第二,中国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国家,所以不能否认举国体制的优越性。徐家力律师表示在几家国有企业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深刻体会到了国有企业对国家的重要性,也有中央党校的教授提出过:“国有企业是执政党的基石,是执政党的钱包,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离不开国有企业的支持。”我国的竞技体育就是公有制举国体制的成功经验,成功的经验不需要被颠覆,我国田径事业的发展更是需要举国体制。第三,目前田径面临问题的并非竞技体育,而是群体体育,就比如现在有燎原之火趋势的马拉松,就是发展群体体育很好的基础。我国体育市场化程度较差,因此现阶段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市场化、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的问题。目前我国体育事业的规章制度都是以更快更强的速度拿金牌为目标来制定的,在市场化方面缺乏经验。因此,田协未来的目标可设定为两方面:一是竞技体育,继续以拿世界金牌为目标,实行举国体制,这条路已被验证过是成功的;第二条就是在群体体育方面提高市场化程度。第四,对于市场化的实现,要吸取足协夹生的失败教训。一方面为了市场化放弃了举国体制,另一方面自治状态下资金管理紊乱,市场化也没搞好。因此我们可以两条路分开走,以马拉松群体项目为例,可以将马拉松从中国田协分离出去,实现完全市场化管理,可以成立中国马拉松协会,由田径协会进行管理,而不是由田径协会直接进行操作,实现以社会资本进...
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助力西门子工业软件有限公司在最高院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隆安助力西门子工业软件有限公司在最高院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近日,隆安律所再传捷报,隆安高级合伙人崔可律师、钱葳律师、张焕佳律师团队代理的西门子工业软件有限公司在与广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获得胜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充分考虑侵权人抗拒法院证据保全的严重情节,改判全额支持著作权人损害赔偿及合理开支请求,共计270余万元。 本案一经宣判,即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旨在通过以案释法,对于引导当事人诉讼诚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妨碍人民法院证据保全,须承担不利后果。一、案情摘要西门子软件公司为NX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人,其以沃福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涉案软件进行产品设计和制造构成侵权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西门子软件公司的申请,一审法院赴沃福公司送达了保全裁定,并向该公司在场管理人员详细说明了将采取的保全措施以及拒不配合法院保全的法律后果。经现场清点,沃福公司设计办公室共有26台电脑。在一审法院保全了17台电脑且其中9台电脑显示安装有涉案软件后,沃福公司突然采取对抗措施,通过拒不打开部分电脑、断电、扣留法院相机、阻止法院人员离开等方式阻挠保全工作,导致法院保全工作被迫终断,其余9台电脑未完成保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沃福公司构成侵权,并以法定赔偿上限判令沃福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西门子软件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0万元。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 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西门子软件公司不服判决,委托隆安律师团队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
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大家财产保险公司律师库

隆安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大家财产保险公司律师库

近日,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外聘律师库投标结果,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大家财险的全国范围律师库。本次投标工作,由隆安总所合伙人赵天博律师、刘弘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参加竞标。 大家财险为更好地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防范能力,选定在相关领域及地域范围具有专业优势的律师事务所加入法律顾问库。本次成功入选全国范围律师库是隆安在金融保险法律服务领域综合实力的展现,不但全面提升了与大家财险的合作关系,还为双方更深度的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隆安将继续坚持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优良的信誉、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出色的业绩经验,为众多金融保险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与贵州财经大学及贵州省金融法学会共建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圆满举行

隆安律师事务所与贵州财经大学及贵州省金融法学会共建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圆满举行

11月27日,隆安律师事务所与贵州财经大学共建的“贵州财经大学实习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双方将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推进基地发展。隆安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丹主任参加本次签约及揭牌仪式。该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相互资源优势,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可以有效的将高校理论知识引入到社会实践过程中,实现“产学研”三结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及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同时,还可以促进学校与行业、社会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为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创造条件。让学生所学法学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加以验证、升华,提高其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为快速适应职场及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当天还举行了隆安律师事务所与贵州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共建的“联合研究基地”揭牌仪式,进一步加强律所与学会之间的交流合作,为隆安的金融领域业务提供更多的学术支持。隆安律师事务所期待和更多的高校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平台和保障,同时期待法学生都能有一个更加值得憧憬的未来。此外,隆安律师将与外部专家学者进行更多法学交流研讨,拓宽自身的法学思维、提高法学理论水平。
隆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