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隆安徐家力律师被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为外部董事

隆安徐家力律师被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为外部董事

近日,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被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为外部董事。 在辽宁省国资委的选聘过程中,充分肯定了徐家力的工作业绩。隆安徐家力律师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决策经验,具有战略意识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国有企业运作机制。全面学习国资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国资监管新动向、新变化,准确把握企业战略功能定位和发展趋势,并体现在履职决策中。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辽宁省唯一具有国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公路施工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先后参加了中朝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等二十余个省的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项目优良品率100%,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是辽宁交建不断成长的源源动力。企业多次被评为中国建筑业企业百强企业,企业领导人被评为中国建筑业企业十大领军人物。
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徐家力律师参加“《体育法》修订与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隆安徐家力律师参加“《体育法》修订与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2021年1月12日晚,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以在线方式举办“《体育法》修订与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马宏俊教授主持,来自全国的体育法、知识产权法的学者、律师、法官等20多名专家参与。本次研讨会聚焦“《体育法》修订与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进行了体育知识产权的专题发言,主要内容如下: 徐家力律师认为体育知识产权可分为体育著作权、体育专利权、体育商标权、体育商业秘密和其他体育知识产权,其中,体育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领域中以不同表现形式出现并且具有体育原创性的智力成果(著作权客体),以及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与原创体育作品相关联的各种产品、物品或其他传播媒介(邻接权客体);体育专利,主要是指在运动器材、服装、设备方面的各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了更好地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各国都在努力地改进体育器材;体育商标是在体育商品或体育服务上使用的用于区别不同体育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所生产经营的体育商品或所提供的体育服务的一种标志;体育商业秘密,是指为体育生产和经营部门所掌握,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资料,能使所有者在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地位;其他体育知识产权还包括体育域名、体育商誉、体育特许经营资格。 最后隆安徐家力律师建议在《体育法》中对体育知识产权通过简明扼要的列举进行保护。《体育法》应充分体现体育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需求,受到体育法律法规保护的体育知识产权范围应相当全面。体育法修订与体育知识产权保护主持人:马宏俊参加人:徐家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来小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张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姚欢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卫东(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马法超(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戎朝(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扬(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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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助力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1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

隆安助力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1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

2020年12月1日,由隆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完成备案,并在12月4日成功发行。本项目由隆安高级合伙人、金融委主任潘修平律师牵头,由付暾、崔盛楠、党洁茹、谭仲义律师组成项目团队,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备案和发行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债权融资计划是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推出的一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产品引入主承销商机制,以提升市场组织能力及资金募集效率,并控制相关风险。产品符合国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政策方针,重点支持国计民生支柱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募集资金用途灵活,业务操作规范快捷、时效性强,缩短企业融资操作周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在拓宽投资者范围基础上,丰富投资资金来源,为投资者提供创新投资产品。本期债权融资计划的基本信息如下:融资主体: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和挂牌金额:人民币10亿元产品期限:3+N年期主体信用评级:AAA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日期:2020年12月24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出资设立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科研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在山西省乃至全国建筑工程领域都声誉卓著。隆安律师事务所与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债券发行领域建立起了长期的合作机制。2020年内,隆安所先后为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优质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均取得了成功。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是隆安所与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一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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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机遇,砥砺前行,开创隆安(苏州)发展的新蓝海  ——2020年度隆安(苏州)论坛暨表彰大会圆满落幕

迎接机遇,砥砺前行,开创隆安(苏州)发展的新蓝海 ——2020年度隆安(苏州)论坛暨表彰大会圆满落幕

2021年1月8日,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以“《民法典》对金融行业的影响——2020年度隆安(苏州)论坛暨表彰大会”为主题的年终盛典,在苏州湾艾美酒店隆重举行。我所兼职律师,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毅教授为我们讲授了《民法典》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壹帆教授也为我们带来了“数创时代的《民法典》与律师金融业务调整”的专题讲座。两位教授以金融行业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从不同角度深入分析了民法典施行给金融行业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让我们受益匪浅。 2020年,隆安苏州在全体合伙人的带领下,共克时艰,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业务创收再上新台阶,全年创收3200万元,人均创收100万元左右;二是律师队伍进一步壮大,我所2020年引进两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教授作为本所的兼职律师,并吸纳了五位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作为律师助理,为我所补充了新鲜血液。三是合伙人团队更加精强。2020年,我所徐董兵律师、邓承立律师,工作成绩突出,积极融入服务我所长远发展大局,被吸纳为高级合伙人。王宇律师、赵璇律师、张奕律师也因出色的工作能力,被吸纳为我所二级合伙人。张拥军主任的年终报告,将会议推向了高潮。张主任首先对2019年提出的愿景进行对照检查,对2020年我所全体同仁的各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张主任概括了2020年隆安苏州高速发展的四大法宝,即“人、方向、服务、文化”。对于“人”,隆安苏州通过新增高级合伙人,发展二级合伙人,引入专家教授,招聘实习律师等方式不断壮大;对于“方向”,隆安苏州律所及全体律师一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及发展方向;对于“服务”,合伙人、律师、行政人员均各司其职,爱岗敬业,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而“文化”则包含“利”与“和”,这是隆安苏州得以不断发展的文化底蕴。此外,张拥军主任还通过数据实时信息,透彻分析隆安苏州所面临的压力以及潜力,告诫全所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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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联盟战略合作单位

隆安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联盟战略合作单位

近日,在隆安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律师的不断努力和争取之下,隆安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联盟合作单位。“中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海内外上市公司、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知识产权实务领域的专家学者,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纠纷调解机构和仲裁组织等多方主体共同倡议发起成立。旨在协助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积极帮助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这一核心竞争力、以企业发展规划的战略高度布局市场,提升公司价值。联盟战略合作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 隆安律师事务所2. 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3. 北京知产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 紫藤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有限公司5. 隆诺律师事务所6. 中专隆天知识产权运营股份有限公司7. 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8. 中策律师事务所9. 德恒律师事务所10. 北京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11. 广州金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12. 方达律师事务所13. 观永律师事务所14. 北京八月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16. 深圳华夏泰和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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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徐家力律师被聘为青岛仲裁委仲裁员

隆安徐家力律师被聘为青岛仲裁委仲裁员

近日,鉴于隆安徐家力律师在仲裁和知识产权界的影响,徐家力被聘为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在这之前,徐家力律师已被广州仲裁委、深圳仲裁委、福州仲裁委等聘为仲裁委仲裁员。多年来,对于仲裁法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徐家力律师发表了诸多具有非常价值高的理论,受到青岛仲裁委的关注和重视。此次被聘为青岛仲裁委仲裁员,是对徐家力律师在过去若干年当中在仲裁方面建树的肯定。徐家力律师在仲裁方面的成就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明确了网络仲裁的概念。徐家力律师认为,网络仲裁,即把原来的传统变成网络化,网络本身有它自己的特点,互联网本身将其有的内涵和外延扩张到传统以外,和传统可能交叉可能不交叉。前面是一种属于工具型,后面属于互联网概念性,前者是传统变成互联网,后者是互联网本身要求的内在的一种东西。 二、正确对待网络仲裁案件。网络仲裁案件不能是虚无的,而要规范化标准化网络仲裁案件。徐家力律师认为,我们应该集中网络仲裁标准,搭建对应平台,将中国的仲裁或者全世界的仲裁用互联网将其连接。改变原有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模式,通过网络仲裁构建仲裁委员会平台。 三、正视仲裁的地位。争议解决是法律一个领域,争议解决主要包括司法、仲裁、调解。在中国司法处于领先的地位,仲裁随后,目前国内过多的强调司法的作用,强调司法改革,部分忽略了仲裁和调解的存在。我们应正视仲裁的主要地位,强调与司法的合作关系,这样我们的仲裁才能够独花一放,甚至能推动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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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上海荣获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度优秀课题

隆安上海荣获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度优秀课题

2020年12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2020年度课题结项的公告”,隆安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任立民律师主持的《涉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问题研究》课题被评为优秀课题。 2020年5月8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2020年度课题中标结果公告”,由任立民律师担任课题主持人申报的“涉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问题研究”成功中标。据公告介绍,本次课题公开招标,得到了全国法院系统、科研院所、金融及法律界专家的积极响应,共有48个课题组提出申请,最终由来自于法院系统、科研院所和律师事务所的13个课题组中标。隆安上海成为13个课题组中两家由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课题主持人的中标课题单位之一。 课题中标后,隆安上海课题组根据要求开展了研究工作,并如期提交研究报告。上海金融法院组织专家对中标的13项课题成果进行了匿名评审。经专家评审,全部课题合格,其中,隆安上海任立民律师主持的《涉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杜涛主持的《涉外金融审判疑难法律问题研究》、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李峰主持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损失计算模型构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黄韬主持的《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机制创新的金融司法保障研究》和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王锐主持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相关纠纷法律问题研究》等5项课题被评为优秀课题。 《涉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成员包括隆安上海高级合伙人任立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睿、隆安上海高级合伙人王志峰、合伙人叶锦和合伙人邵兴;此外,隆安上海的施菊花、贺明圆律师、实习生戴青桦对课题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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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徐家力律师参加江西财经大学大数据法律研究院及网络空间论坛研讨会

隆安徐家力律师参加江西财经大学大数据法律研究院及网络空间论坛研讨会

2020年12月30日,由中国科学技术法学网络空间法专业委员会、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网络空间治理中国论坛”2020年会暨数据法律研究院成立仪式举行。隆安徐家力律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本次会议全程直播,并邀请了全国各地的网络空间安全和数据法律研究方面理论与实务界代表60余位,线上、线下共计400余人参会。数据法学作为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努力培养面向未来的、面向数字社会的、面向新型开放化教育体系的数据法律人才,为中国法学学科新领域的拓展,中国法治道路、法治新高度的开拓。 在大会主题报告环节,隆安徐家力律师进行了专题发言,发言内容主要讲述了关于建立网络信息法学并在高校开课的设想。主要内容如下: 一、讲述了关于网络信息法学的概述。徐家力律师表示;网络信息化已经成为新时代发展的前沿阵地,社会各界应围绕数字经济与安全,要用互联网法治思维来解决法律治理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推动网络信息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在此大背景下,不仅要加快推动网络社会治理法治领域的立法步伐,还要从传统的部门法中独立出来一门新型的交叉法学学科。 二、讲述了网络信息法学国内发展的现状。就报告目前统计的研究机构来看,只有三个院校有网络信息法学相关独立二级学科并培养相关方向研究生的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其他多数研究机构侧重研究,但在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方面尚未见有质的发展。学科建设仍是短板。 三、讲述了网络信息法学在国外的发展经验。国外各机构的研究方向紧扣新兴技术特点,并尝试将法律与技术融合,因而开设了多门交叉性的课程。高度关注新兴技术与法律的融合。部分研究机构同时也设有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相关的内容,尝试将法律、技术和社会的不同领域进行交叉,开展跨学科研究探索。 四、最后徐家力律师提出了关于我国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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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徐家力律师前往北京科技大学烟台科技园区授课

隆安徐家力律师前往北京科技大学烟台科技园区授课

2020年12月24日,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北京科技大学烟台科技园联合主办,烟台市科学技术协会、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先进制造工程技术学会、北京科技大学烟台知识产权中心等单位联合承办,烟台市知识产权协会协办的,活动主题为“知识产权与商业战略布局”的首届知识产权讲坛在北科大烟台园隆重召开,隆安徐家力律师参加论坛并参与了讲课,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概述。徐家力律师在讲课中重点阐述了关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并提及了在企业活动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的知识产权类型,以及知识产权能给公司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描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有关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获得、保护、实施和管理等所做的总体安排和统一谋划、总体部署。 三、关于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的保护及诉讼策略的详细讲解。徐家力律师提出,我们要充分认识申请专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旦发生专利侵权行为要在充分获得证据的基础上运用一切可能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在面对商业秘密上,徐家力律师提出,一方面,企业需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并且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另一方面,任何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均应当设置“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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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受托管理人资质

隆安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受托管理人资质

为了建立健全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及化解机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12月27日颁发《关于发布及配套制度的公告》,要求债券发行人在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时应当为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聘请一家受托管理人,由此正式产生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制度。有以下四类机构可以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主承销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四类机构中唯一的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的主要职责为管理及处置担保物,代表持有人参与债务重组,代表持有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代表持有人参与破产程序以及其他备案机构自拟的受托管理制度中约定的职责。隆安律师事务所对受托管理人的备案工作高度重视,由金融委主任潘修平律师牵头负责,在全体隆安人的帮助和希冀下,历经半年的努力,于2020年12月4日成功备案为受托管理人。此次备案的律师为从事金融业务或办理过债券发行业务的律师,他们是潘修平律师、王丹律师、钱葳律师、吴杰律师、金作鹏律师、彭颖律师、万迎军律师,敬远律师、周晨律师、崔盛楠律师和党洁茹律师。隆安律师事务所近年来在债券发行领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服务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等众多大型央企和国企。同时在破产领域、争议解决领域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隆安这些业绩非常契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需求,在债券出现违约后,隆安能全方位地服务于债券持有人,最大化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正当的利益。取得债券受托管理人资质后,隆安将在债券领域开拓出一种新的业务类型。隆安人一定要抓住机遇,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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