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律师徐家力参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相关问题”研讨会
2018年5月2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办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相关问题”研讨会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行,徐家力受到邀请主持有关章节的讨论。在发言阶段,徐家力就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制定问题发表了如下意见:一、目前的立法模式是知识产权法典包含在民法典当中,这是一个暂时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要立足这个事实讨论知识产权基础法律的问题。二、知识产权法律相比较其他法律而言显得很年轻,所以在法律制定的方面就显得很薄弱,话语权比较小,这也是知识产权法律不能独立成为法典的原因之一。三、知识产权独立法典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它具有其他法律不具备的特征和条件,比如新技术对知识产权法的影响是巨大的。四、目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巨大变化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冲击也是前所未有的,知识产权独立法典可以及时反映这些变化,但在民法典当中就很难做到。五、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涉及公法、私法、程序法、实体法等等诸多法律的综合,所以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独立成为法典势在必行。长按识别二维码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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