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游戏短视频著作权侵权案件获得全额赔偿 ——隆安广州助《王者荣耀》成功维权
近日,隆安律师事务所广州办公室的知识产权团队律师代理的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诉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城阳光公司)、广州优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视公司)侵犯《王者荣耀》游戏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收到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运城阳光公司立即停止在“西瓜视频”平台上传播包含有《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视频,全额支持了腾讯公司480万元损失赔偿及16万元合理费用的诉讼请求。本案判决是游戏行业内第一份关于游戏短视频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民事判决。《王者荣耀》是当之无愧的现象级手游,腾讯为该游戏的研发、运营支付了高昂的成本和心血。运城阳光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西瓜视频”平台首页设置“游戏”专栏,专栏下细分“王者荣耀”等热门游戏专区,在显著位置主动推荐大量《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并且通过招募“西瓜视频游戏达人团”成员的方式鼓励、引诱、资助用户大量上传《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运城阳光公司在明知腾讯公司享有《王者荣耀》游戏著作权的情况下,仍然大肆推送侵权短视频,并在短视频播放窗口、短视频评论区的相邻位置设置广告区,借由短视频的流量获取利益。运城阳光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腾讯公司对《王者荣耀》游戏所享有的一系列著作权,特别是其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利用《王者荣耀》的知名度及市场竞争优势获取商业利益,抢占了腾讯公司的游戏短视频市场及流量,对腾讯公司的游戏短视频运营造成了损失,也构成对腾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优视公司运营的“PP助手”提供“西瓜视频”的分发、下载服务,为运城阳光公司的侵权行为提供帮助。作为腾讯公司的代理人,隆安律师事务所广州办公室的知识产权团队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在起诉之后即从《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著作权权利稳定性、被告正在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不采取禁令是否会给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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