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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八期——《私募基金自律监管改革趋势与合规应对》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八期——《私募基金自律监管改革趋势与合规应对》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八期《私募基金自律监管改革趋势与合规应对》于3月17日15时在腾讯会议开讲,本期大讲堂由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合伙人樵地祥律师主讲,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权鲜枝律师担任嘉宾主持。隆安各地办公室的律师,私募(资管)行业的部分客户代表,以及对私募合规实务感兴趣的律师同行、私募行业嘉宾等参加了本期线上讲座。樵律师首先从实证分析的视角,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权威数据,分别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公募基金行业以及私募基金行业的管理人机构数量、存续产品数量以及在管产品总体规模等方面作了介绍,让大家对私募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其在中国资管行业的位置,有了宏观印象。就基金业协会近期密集出台的一系列自律监管改革措施,樵律师特别强调,全面、深刻理解协会改革举措背后的监管思路及现实背景,对于准确把握新的私募监管趋势和合规应对,至关重要。樵律师以私募律师的观察视角,分别阐述了协会私募自律监管改革的五大背景:一是落实资管新规“回归本源、防控风险”的底线精神,填补国务院私募暂行条例出台前的私募监管真空;二是私募行业规模与公募行业已旗鼓相当,对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影响重大;三是“阜兴系”等伪私募乱象频发,强化、细化行业自律监管势在必行;四是《九民纪要》首次正式确立了金融消费纠纷“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司法统一裁判规则;五是协会成立六年来对自律监管实践经验和系列自律规则的系统总结。随后,樵律师结合上述改革背景中所揭示的私募行业突出问题,为大家梳理总结了协会自律监管改革的核心思路:一是引导行业回归私募本质,坚决严厉打击“伪私募”;二是重申私募登记备案本义;三是强化管理人及私募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四是督促管理人持续信息披露。为方便大家理解,樵律师分别以协会2019版私募产品备案须知、产品备案“分道制+抽查制”、管理人登记“清单制”以及向投资者开放私募信息披露备份系统等系列新规举措为例,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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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七讲——《经营者集中——公司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七讲——《经营者集中——公司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七讲《经营者集中——公司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于3月16日9:50在腾讯会议开讲,主讲人是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修平律师,嘉宾主持兼点评人是高级合伙人万迎军律师,权鲜枝律师最后做了精彩发言。参加本次讲座的学员包括隆安各地的律师以及部分客户代表。潘修平律师同时是北京邮电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授课老师,所以北邮法学专业的师生也参加了本次讲座。潘律师首先从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垄断资本主义的论述出发,讲述了美国著名的反垄断法——谢尔曼法(Sherman Antitrust Act),介绍了反垄断的意义、种类以及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在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方面,潘律师讲了申报的标准、程序、文件要求等。潘律师通过对2008-2018年国家反垄断局审查结果的分析,认为十年中反垄断局审查了2396个申报案件,仅有两例被禁止集中,通过率在99.58%,所以企业还是应当主动向反垄断局申报。潘律师还通过三个案例,介绍了经营者集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包括:1、潘律师自己办理成功的兴发集团(600141)收购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案;2、反垄断局禁止集中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3、广受争议的滴滴与Uber合并案。在讲座的最后,潘修平律师强调,互联网企业的合并有其特殊的行业特点,现在的经营者集中标准不适用,所以反垄断局才未对互联网企业的合并作出处罚,希望北邮法学专业的同学对互联网公司的经营者集中问题进行研究。万迎军律师在点评时认为,对于律师来说,经营者集中最重要的是对相关市场的界定,以及对市场份额、竞争力的分析,这些不是法律问题,律师需要借助该相关市场所在行业协会的力量,收集相关数据,才能完成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业务。权鲜枝律师在点评时认为,经营者集中对律师来说是很重要的业务,在涉外业务中,外方经常咨询有关经营者集中的法律问题,隆安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业务,争取在反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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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六讲——《如何签订一份靠谱的股权融资协议》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六讲——《如何签订一份靠谱的股权融资协议》

2020年3月15日下午15时,2020年“隆安大讲堂”系列讲座之《如何签订一份靠谱的股权融资协议》如期在千聊平台线上直播,本次讲座的主讲律师为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贾锐博士。为避免听众对股权融资协议产生畏难情绪,贾锐博士特邀请嘉宾戴知毅扮演融资方老板,双方通过对话的方式共同研读一份复杂的股权融资协议。贾锐博士从融资方老板的视角出发,将一份融资协议比作了“结婚+婚内契约”的模式,将融资协议的主体部分(价格、交割、过渡期等条款)视为一种加强版的买卖合同,指出是因为股权融资中,标的物是无形无质的股权,形态上是抽象的,价值上是不确定的,因而比一般的有形物的买卖合同更为复杂,投融资双方必须更为谨慎。但从另一个方面看,万变不离其宗,增资股权的买卖仍然是一种买卖,与融资方主营业务中的买卖行为没有本质区别,从而打消融资方对股权融资协议的陌生感和恐惧感。随后,贾锐博士将融资协议的后半部分(承诺、公司治理、投资人特权等条款)比作为婚后契约,就好比寻常人家要娶千金小姐,不仅娶进门之前要收拾屋子,准备条件;娶进门后,融资方该受的气还是要受。贾锐博士风趣地讲,融资方需要考虑的是,只能跪跪键盘,榴莲不能跪;那么分辨投资人提出的哪些条件是键盘,哪些条件是榴莲,就显得额外重要了。最后,贾锐博士以专业股权顾问的身份,将常见的12种投资人特权条款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并且通过联系自身大量的一线业务经验,厘清了哪些条款应当引起融资方的重视,提出了融资方可以采取的一些基本应对思路。本场讲座生动地呈现出了融资方老板面对复杂股权融资协议时的困惑;也展现出了作为股权顾问,如何在实际工作中避免“掉书袋”,准确把握融资方心理,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与融资方进行沟通,并与融资方企业共同探讨反制投资方的具体方法。 如您对此直播内容感兴趣,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收听完整版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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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五期——《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应对合同违约》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五期——《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应对合同违约》

2020年3月13日晚上7:30,隆安大讲堂第十五期《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应对合同违约》成功在线举办。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晓东律师作为本期的主讲嘉宾,余律师凭借多年法律顾问和大量刑事、商事辩护经验,围绕“疫情后不得不违约的企业如何准备证据”、“如何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构成不可抗力后,当事人应采取何种对策”等问题展开讲解,给与会者们上了精彩绝伦的一课。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全国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导致与之相关的大量合同履行受阻,一些企业已经出现履行迟延甚至履行不能。如果遭遇此等情形,究竟该怎么办?余律师在讲座中,分享了很多要点和案例。同时,疫情的发生,也给企业敲响了警钟,疫情后企业应如何管理合同?1. 全面排查评估现有合同:2.及时通知对方并固定证据:1)要及时通知;2)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3)主动提出解决方案。3. 证明遇到不可抗力:1)要了解哪些“官方认证”的不可抗力事件;2)各地采取防控措施的证据;3)国际贸易中由中国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实时性证明;4)公证处进行公证;5)如何确定不可抗力的时间范围;6)用“三个不能”(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证明不可抗力事件。4.证明不可抗力事件与合同不能履行有因果关系:在讲座最后,余律师建议企业家们在未来的跨境交易合同中要设置不可抗力条款,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还要及时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实通知对方,并尽快提供证明和收集证据,才能更好保障自己。余律师这次的分享,让企业在合同管理上有更深入的认识,在疫情期间更好地规避风险,深受与会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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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四讲——《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与税法解读》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四讲——《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与税法解读》

2020年3月12日晚上7:30,隆安大讲堂第十四讲《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与税法解读》成功在线举办。本所邀请了卢书辛律师为主讲嘉宾,给各大企业解答了在税务方面的一些法律问题。讲座中,卢书辛律师围绕着“疫情期间是否可以减免中小企业的税费”、“能否延期缴纳税款”、“目前政府有哪些援企稳岗的政策”以及“延缴社保费的操作”等问题为大家一一讲述答疑,干货满满。税务是企业资金链命脉所在之处,在疫情的影响下,正确的税务筹划或将成为企业生存息息相关的救命稻草。那么在这个特殊时期企业和个人应该注意哪些税务要点?1. 疫情之后企业有哪些可以利用的税收优惠?2.税收优惠落实过程中的易错点有哪些?3.如何优化组合将税收优惠效果发挥到最大?卢律师此次的分享,讲授环节紧凑,理论政策与实际案例穿插结合,情景化分析通俗易懂,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与会者们都大受裨益。如果您对此次直播内容感兴趣,欢迎扫下方二维码收听完整版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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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三讲——《疫情期间企业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及暖企政策》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三讲——《疫情期间企业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及暖企政策》

2020年3月11日晚上7:30分,隆安大讲堂第十三讲《疫情期间企业最关心的法律问题及暖企政策》成功在线举办。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伍志琴律师作为主讲嘉宾,凭借自身过硬的专业知识以及十余年的执业经验,为与会者奉献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中,伍志琴律师围绕疫情期间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工资、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如何解困、感染的员工能否认定工伤,以及业主是否应该主动减免租金等热点问题展开详细讲解。 疫情期间,会出现有员工以担心传染病为由拒绝复工的,企业应当如何处理?伍律师不但就此问题作出解答,还很暖心地为大家出具好了《旷工通知书》和《返岗通知书》 在讲座最后,伍律师针对国家在疫情期间为扶持企业出台的一系列暖企政策,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借助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企业家们保驾护航。如果您对此次直播内容感兴趣,欢迎扫下方二维码收听完整版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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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二讲——《8个小故事,读懂资本市场3种交易结构:对赌、Earn-out、锁箱计价  》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二讲——《8个小故事,读懂资本市场3种交易结构:对赌、Earn-out、锁箱计价 》

2020年3月10日下午15时,2020年“隆安大讲堂”系列讲座之《8个小故事,读懂资本市场3种交易结构:对赌、Earn-out、锁箱计价》成功在线举办。本次讲座的主讲律师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邱琳律师、李晓丹律师。讲座伊始,李晓丹律师从“为什么研究交易结构”出发,从两个角度阐释了 “商业+法律”的逻辑思维对于律师的重要性:一是在委托阶段向客户获取案件事实时,仅仅指哪打哪研究案件法律问题,律师很难进入客户作为一个商业群体的话语体系,不利于有效信息的零障碍传递;二是在庭审阶段向法官阐述代理意见时,运用“商业+法律”的逻辑思维更有利于向法官输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商业故事。在明确研究交易结构的重要意义后,李律师展示团队成员在先收集的资本市场投资并购数据,建议律师关注“对赌争议蓝海”以实现业务板块的拓展。接下来,关于对赌,李律师以摩根士丹利等投资机构投资蒙牛(对赌第一案)为例,讲解了对赌的来源及传统的对赌条款,又结合新疆火炬业绩对赌案,金叶珠宝案、中超控股卖壳案讲解了对赌衍变后的三种结构:高奖低惩、互为承诺、卖壳方承诺。对赌不是普适的,在投资主体为CVC(企业风险投资)、目标公司经营情况不确定(如未明确能否获得某项审批、产品研发专利)等情况下的投资并购,更适合用Earn-out。通过神开股份案、洛阳钼业案的介绍,Earn-out作为一种新型“并购神器”正逐渐拥抱中国投资并购市场。最后,李律师通过讲解融创并购万达文旅案,为大家介绍了锁箱计价的交易结构。提出当融资方为重资产型企业,比如制造公司、酒店管理企业等,在投资方进行充分尽调且对融资方足够信任的情况下,甚至可以不调整估值,适用锁箱计价。通过介绍这三种交易结构,也希望企业家朋友们充分了解其背后隐藏的法律问题和商业逻辑,这样才能够灵活运用并根据自己的交易目的进行更改,真正做到“利其器”以“善其事”。如果您对此次直播内容感兴趣,欢迎扫下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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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一讲——《以银江股份执行异议案为例简介案外人救济制度 》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一讲——《以银江股份执行异议案为例简介案外人救济制度 》

2020年3月9日下午15时,2020年“隆安大讲堂”系列讲座之《以银江股份执行异议案为例介绍案外人救济制度》成功在线举办。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丁珊律师作为主讲律师,以银江股份执行异议案为切入口,以九民纪要新规定为基础,以案析法,对案外人救济三种制度(案外人申请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及其他关联制度进行分析及对比,为大家呈现了一张“执行异议制度地图”。讲座中,丁律师结合民诉法、执行异议及复议规定、九民纪要相关规定的具体条文,以实际案例及图表具体分析讲解了执行行为异议与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别、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区别等。讲座深入浅出,将执行异议程序中的相似制度用生动有趣的案例展现并加以分析。该讲座适合对案外人救济制度感兴趣的法律从业人员,也可供对执行异议相关程序感兴趣的从业人员研究探讨使用。隆安作为以提供法律服务为主业的律师事务所,过去的一段时间以来,与很多企业相伴共生。在这个特殊的时刻,隆安会利用公共平台持续输出更多的研究心得、对策建议,用专业技能向奋进向上的企业家们致敬。隆安大讲堂直播自开始以来,收到诸多观众的好评,本文仅节选了丁珊律师分享的部分内容,如果您对此次直播内容感兴趣,欢迎扫下方二维码收听完整版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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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讲——《案例解析商标法》

2020隆安大讲堂第十讲——《案例解析商标法》

3月7日下午15:00-16:30,2020年“隆安知识产权大讲堂”系列讲座第十讲——《案例解析商标法》成功在线举办。本所合伙人曲文丽律师作为主讲嘉宾,结合其作为法官、公司法务及执业律师多年期间承办的上百件商标案件,为大家梳理了商标法的重点内容。 曲律师结合商标法的具体条文,重点讲解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办案要点,其中更是穿插了微信案等有影响力的商标诉讼案件。讲座深入浅出,将商标诉讼中的疑难问题用生动有趣的案例展现并加以分析。该讲座不仅适合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从业人员、也可供对商标法内容感兴趣的企业以及法学院学生研究探讨之用。如果您对我们的讲座感兴趣,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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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隆安大讲堂第九讲——《卡通形象授权法律实务》

2020隆安大讲堂第九讲——《卡通形象授权法律实务》

3月6日下午3:00,2020年隆安大讲堂系列讲座第九讲成功在线举办。本所高级合伙人章琦律师作为主讲嘉宾,以“IP授权那些事——卡通形象授权法律实务”为题,为听众奉献了一场干货满满的精彩讲座。讲座中,章律师结合十多年的授权从业经验,首先对IP授权领域进行了概述,并结合一些耳熟能详的实例对名人和知名虚构人物的“商品化授权”、“卡通形象”和“动漫形象”的区别、“授权”和“许可”的表述等概念分别进行了阐释说明。卡通形象商品化授权协议制订/审查是本次讲座的核心内容,其通常包括许可材料、授权品类、许可区域、销售渠道、许可类型及许可期限,还会伴随不同的收费模式以及审批程序及销售审计的约定等。章律师从授权商和被授权商各自立场、国内外商业环境及司法实践、理论与实务等多个维度逐条详细剖析了授权协议的具体条款,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在互动交流环节,章律师不仅结合商业实践和司法实践分析了目前授权行业的整体规律,也从法律人的角度,阐述了专业人士在授权领域中的作用及法律逻辑与商业实践的关系,环环相扣又引人深思,引发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 如果您对我们的讲座感兴趣,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点选听课列表收听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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