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张弛、余佩瑶律师助力深圳北大高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一次性、无反馈审核通过
2016年7月20日,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弛、余佩瑶律师为深圳北大高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高盛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此前,张律师、余律师曾就北大高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并于2016年6月获得基金业协会的审核通过。值得一提的是,前述两份法律意见书均为一次性、无反馈审核通过。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弛博士律师团队作为北大高盛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法律意见书事宜提供全程专业化法律服务。经办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包括项目签字律师张弛、余佩瑶,律师助理张弛(同名)等。本次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并高效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离不开北大高盛公司的全力支持,同时也是对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及张弛博士律师团队专业能力的又一次肯定和认可。
隆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