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隆安大讲堂第八十二讲—— 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可否认定另一方为股东
壹2022年3月31日下午3:00,隆安高级合伙人张军律师通过线上直播平台进行了“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可否认定另一方为股东”的讲座。本次讲座是 “隆安大讲堂”的第82讲。张军律师是隆安公司法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隆安深圳公司与家族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军律师一直从事公司治理与家族治理的实务及理论研究,在公司治理法律及相关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一定的影响力。2016年,张军律师代表隆安深圳作为发起人创立了国内第一家以推广公司治理为核心业务的的非营利机构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并担任副会长,2019年隆安承办了“第三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2021年,张军律师作为创始合伙人创办了国内首家以“家族治理”命名的家族治理融合平台——共为家族治理中心。 “ 本次讲座张军律师以其代理的一起股权投资回购纠纷一案,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公司法、民法典等,对案例中出现的“股权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可否认定另一方为股东”问题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剖析。张律师首先介绍了案情,该案为一起较为特殊的股权投资回购纠纷案件,合作方在投资协议中不光约定了常见的竞业条款和回购条款,还约定了除外情形。由于投资合作进展不顺利且各方对合同条款特别是除外情形的理解不一致,导致产生了纠纷,在庭审中也出现了本次讲座的主题“股权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可否认定另一方为股东”问题。作为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张军律师及其团队并没有拘泥于传统的法律思维,通过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后,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在庭审中适时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终两审法院均接受了张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原告的起诉,最终使得一起看似胜诉有难度的案件获得全胜。分享完了精彩案例之后,张律师与大家探讨了相关问题在法律界存在的争议以及实践中各个法院的不同判决。就股权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认定问题,法律界主流意见和判决还是认为“只有股权中的财产权...
隆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