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借名买房”若干问题法律分析
此文转自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本文从法院判决入手,分析“借名买房”交易中不同类型的房屋可能面临的不同风险后果、借名人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举证责任等,从而给律师和投资者以建议,如何降低风险、应对此类纠纷。【概念】 “借名买房”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借名人,被借名之人为名义购房人或出名人。【原因】 规避法律政策,贪图便宜方便。如:为规避国家房贷、税收、登记等相关法规政策;借用他人资格享受某种购房优惠;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风险】 虽然借名买房一般都发生在熟人甚至亲人之间,但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对于实际购房人来说: 1、名义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要求实际购房人腾房; 2、房屋被名义购房人擅自处分,实际购房人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3、因名义购房人对外债务,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名义购房人意外死亡,房屋因为继承关系被其他人继承; 5、将来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承担过户税费。 另外,对名义购房人来讲也同样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以自己名义购房或者按揭贷款,留下相关的购房记录和贷款记录。势必影响到将来自己买房能否享受到的一些优惠政策,若出资人按揭还款不及时,损害诚信度,可能导致今后贷款受阻。【借名买房之若干法律问题】 一、借名人与被借名人之间的“借名买房”合同效力 我国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在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订立任何内容的合同。对于普通商品房,除了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外,实际购买人如能证明双方有借名买房合意并已实际出资,借名买房合同应属有效。但借名买房多数情况下以违反、规避国家相关经济政策为前提,结合实践中法院相关审判观点,对几种特殊性质住房予以分析: 1、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 借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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