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业绩丨隆安团队代理的多件专利案件在最高院成功得到改判
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兼具技术复杂性和法律复杂性,据数据统计,专利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改判率不超过5%。2023年度,隆安赵彦雄团队收到多件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其中包括多件在二审中成功得到改判的案例。以下选取三件代表性案例进行介绍。 01 美的公司与百斯特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案号:(2022)最高法知行终290号】涉案专利为美的公司的洗碗机核心专利,也是美的公司对外维权的强力武器。百斯特公司是美的公司的维权对象之一,在本案无效阶段将涉案专利全部宣告无效。北京知产法院行政诉讼一审维持该无效决定。在二审阶段,隆安团队秉持“化零为整”的整体思路,通过可视化手段克服法官的技术偏见,用关联案件信息补强本案证据。最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被诉决定遗漏区别技术特征,案件成功得到逆转。 02 波涛公司与思科铭科技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案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2396号】波涛公司制造、销售的智能鞋套机被控侵犯专利权,深圳中院一审认定构成侵权并责令波涛公司停产、销毁被诉产品,波涛公司提起上诉。隆安团队二审介入本案,结合产品实物对一审材料进行了全面分析,确定被诉产品大概率不构成侵权。开庭过程中,隆安团队克服了线上开庭的种种不便,通过多种可视化方式向法官详细展示了被诉产品的方案,以最大限度的确保信息传达到位。最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被诉产品不构成侵权,全面推翻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03 美的公司与法国SEB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 2394号】法国SEB公司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美的公司,主张美的公司生产销售的煎烤一体机侵犯其专利权,美的公司委托隆安团队代理本案一审和二审。一审阶段法院虽认定不构成侵权,但仅支持了隆安团队提出的三项抗辩中的一项。在预判对方一定会提起上诉的情况下,为了不丧失主动权,隆安团队也就一审未获支持的两点抗辩理由提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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