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法言丨私募合规风向标 | 2025年7月~9月
01新规速递2025年7月11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申请强制注销从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25〕191号),于2025年7月11日开通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强制注销从业资格的在线办理功能。符合办理条件的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可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申请办理强制离职。办理条件包括三方面:一是申请人为已从原机构实际离职的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包括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其中,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在原机构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应当先在工商部门完成离任变更。二是申请人已从原机构离职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三是申请人或原机构不存在暂停受理或不予受理从业资格注销的情形。2025年7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对照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其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各类金融工具的联动配合,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融资担保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防范交叉性金融风险、保障客户隐私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支持金融控股公司整合集团内各类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股权、债券、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形式,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2025年9月19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发布的通知》(中基协字〔2025〕290号),对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修订,调整为科目一《基金基础知识与法律法规考试大纲(2025年度修订)》、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25年度修订)》、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25年度修订)》。自2025年11月份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开始,基金业协会将按照...
隆安律师事务所